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办公厅文书和会计档案室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预算:58.00万元以内
二、代理机构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组织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四)具有履行招标采购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海口市内有相应固定的开评标场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五)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六)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七)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
(八)受到财政部门处罚、目前处于被禁止代理招标业务期间的代理机构,无资格参加本次遴选活动(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九)“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渠道查询参选单位信用记录,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参选单位信用记录,经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参选单位信用记录,经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十)本次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十一)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活动。
三、代理机构工作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他现行法规进行采购代理工作,包括拟定招投标方案、拟定招标文件、拟定招标公告,审查投标人资格,开标、评标、定标、完成中标通知书、移交招投标资料,提供招标前咨询以及招标后质疑的答复、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沟通、协调等,完成本项目招投标相关的全部配套服务及遴选单位交办的相关工作。
四、代理费用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琼价费管〔2011〕225号”收费标准以下浮率计取,不得高于5000元。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承建商给付。
五、选取模式
根据省人大机关相关内控制度,按照代理机构提交的资质、业绩、信用等因素进行综合择优选择。
六、遴选通知发布渠道和获取遴选文件
在海南省人大官网(https://www.hainanpc.gov.cn/)公开发布遴选公告信息,各供应商在网站中下载遴选文件(无需报名再获取遴选文件)。
七、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6日12:00
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10号楼205室/9号楼1806室
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咨询电话:089865889097/089866280996
附件:1、📎 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选取报名登记表.docx (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