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大网消息(刘远发 图/文)6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海口召开《海南省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省直汇报会。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工委主任邓泽永主持,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苻彩香出席并讲话。
会上,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尹丽波代表省政府介绍了我省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相关省直单位作补充汇报。执法检查组成员与参会的省直单位相关负责人就《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交流。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八次党代会有关部署要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充分发挥人大执法检查监督作用,扎实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利用工作。要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人的培养,切实推进技艺培训、少数民族文化“三进校园”以及传习馆建设等工作。
会议强调,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深挖少数民族特色产业,主动领题并狠抓落实,持续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要认真研究我省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和价值,着力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人才队伍建设,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加强农文旅融合,推动我省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让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吴清武,民族宗教工委副主任欧奋,部分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省民委、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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