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关于2019年的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海南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政策落实年”。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和省委部署,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依法履职,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美好新海南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奋力扛起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政治担当
人大及其常委会既是国家权力机关,更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根本要求。常委会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深化理论武装,坚定政治信仰,提高政治能力,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中有力扛起了人大政治担当。
(一)务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取得新成效。高度重视加强理论武装,通过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辅导讲座、培训班、读书班、专题党课等多种方式,抓常抓实政治学习。全年共组织各类集中学习204次,上专题党课33次,举办体验教育28次。重点深化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学习,深化党中央关于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重大战略部署的学习,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关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特别是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认真落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着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革命传统教育;紧贴履职需要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坚持刀刃向内,认真找问题、查根源,以问题为导向制定了39项整改措施;扭住13个重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台账、明晰责任、挂图作战;认真开展“回头看”,查差距、定措施,抓落实、补短板,取得了良好成效。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政治水平有新的提升,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增强,担当干事的精气神更加旺盛,依法履职、为民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
(二)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始终,有力保证了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恪守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自觉在省委领导下依法履职,严格按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要求,先后就立法、监督、任免、机构改革等39项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专题向省委请示报告,坚决按照省委决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凡重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事项,在提请主任会议审议之前,都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讨论,并加强引导,及时把党的决策主张转化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共识,有力提升了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政治性和有效性。
(三)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谋划工作,有力保证了人大工作始终紧扣全省中心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坚决落实省委关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政策落实年”的部署,认真制定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立法和监督计划,突出了助推和保障“1+N”政策体系落地见效的工作任务。省委作出“两个确保”百日大行动部署后,常委会又根据省委最新要求,及时调整充实立法计划,新增3项立法,暂缓2项立法,使人大工作更加紧扣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中心任务。
二、全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推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法律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立法是关键一环。常委会着眼于加快构建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法律体系,紧紧扭住立法这个关键担当作为,取得了重大进展。
(一)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立法调研、起草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坚决落实省委部署,积极主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家相关部委请示汇报,加强沟通,极力争取加快启动自由贸易港立法工作。去年3月2日,栗战书委员长亲自主持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刘赐贵书记工作汇报,对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指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海南代表团认真履职,提出了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议案,被大会受理,并列为第二号议案;提出了“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立法调研、起草工作写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被大会采纳,并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王晨副委员长任组长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立法调研组,并于去年9月来琼调研。这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已正式提上国家重要立法日程。
(二)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立法研究取得重要成果。深入开展自由贸易港立法需求专题调研,广泛征询意见,认真研究论证,形成了涵盖人员、资金、货物、数据跨境流动,以及财税制度、风险防控、纠纷解决机制等十个方面共54条建议清单,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提供了重要参考。同时,与省内外4所高等院校合作开展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立法课题研究,形成了一批重要研究成果,为相关立法提供了参考。
(三)推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调法调规取得新进展。对已报送的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所需调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的第一批事项清单,积极跟踪沟通,得到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以及司法部等国家机关的有力支持和指导。同时,根据中央12号文件精神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进一步研究梳理法律180多件、行政法规100多件,提出了第二批请求调法调规事项清单,为国家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加快政策落地实施提供了重要参考。
三、紧贴新时代新任务加强立法,为法治海南建设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常委会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海南法治建设、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部署,把加强立法作为建设法治海南、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引领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抓手,先后审议通过省级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32件;批准市县地方性法规9件,超额完成了年度立法计划。
(一)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开放立法。围绕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的战略定位加强立法,有力引领、推动和保障了重点领域的制度创新。制定外国企业从事服务贸易经营活动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允许外国企业直接在海南从事服务贸易经营,进一步扩大了市场对外开放度;制定极简审批条例,拓展施行特别极简审批政策适用范围,精简优化审批内容和程序,并批准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等重点园区推广适用“三园”特别极简审批,有力推动了极简审批改革的深化;制定反走私暂行条例,秉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理念,就“打、防、管、控”作出具体规定,为海南构建既放得开、又管得住的对外开放格局提供了可靠保障;制定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坚持问题导向,对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作出创新性规定,进一步深化了“多规合一”改革;修改注册会计师条例,创新会计服务机构组织形式,放宽市场准入,畅通人才引进,强化市场监管,改善了会计服务营商环境;修改律师条例,创新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降低设立门槛,有效破除了制约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的制度障碍;修改无线电管理条例,精简移动通信基站设立、无线电频率等审批程序,建立无线电信用监管制度,深化了无线电“放管服”改革;一揽子废止14件不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消除了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障碍,释放了发展活力。目前,正抓紧制定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条例,将赋予先行区管理机构更大的自主权,为先行区加快建成世界先进国际医疗旅游目的地、医疗科技创新平台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二)大力推进生态保护立法。围绕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战略定位加强立法,用严格的制度规定,为海南生态筑起了更加严密的法治防线。出台全国首个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法规,在制度规定上从“限塑”向“禁塑”升级,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和塑料餐具,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定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作出严格规定,为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提供了法律依据;制定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首次以立法形式,将排污许可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统计、环境保护税等制度整合衔接,进一步夯实了构建精简高效管理体系、实行精细化管理的法治基础;修改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理顺了海岸带保护利用综合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与环境保护、海防林等专项规划的关系,为有效保护、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海岸带发挥了更加有力的法规引领作用。
(三)大力推进经济建设立法。制定大数据开发应用条例 ,对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数据安全与保护等作出规定;制定测绘地理信息条例 ,对遥感影像统筹获取、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设置、联合测绘、信息共建共享等作出规定;制定林木种子管理条例 ,强化了对种质资源引进风险的防控和种质资源的保护;制定关于海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明确了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及其它农用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这一系列法规,为推动我省大数据产业、地理信息产业、林业健康发展和提升农用地效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大力推进民生保障立法。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民生保障立法。出台全国首个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法规,对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应用、管理等作出便民化规定,明确对政府公共服务领域的民生服务卡实行“一卡通”管理,为加快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提供了法律支持;修改公民无偿献血条例,进一步规范采供血秩序,增强对无偿献血者的关怀和激励,使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发展有了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
四、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开展监督,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发挥了助推作用
常委会紧盯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大问题,紧盯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先后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14个,开展3次专题询问、3次执法检查,为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落地见效、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增添了强大助推力。
(一)紧紧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眼于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加强经济工作监督。一是加强计划和预算监督。在深入分析经济形势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2017年度审计披露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省本级财政2018年决算和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提出了进一步强化产业培育、增强消费拉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等建议。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认真制定本届常委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五年规划,明确了总体目标和各年度重点任务,并以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为重点,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专项报告,针对国有企业小散弱、资产配置不合理、管理体制不顺等突出问题,提出建议、督促落实,推动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和经营效益的不断提高。三是加强民营经济发展监督。深入开展民营经济专题调研,广泛征询企业诉求,形成了调研报告和企业诉求清单,转送相关部门和市县政府研究解决。目前,企业提出的89项诉求,已有80项得到解决或回应。在此基础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专项报告,聚焦民营企业关注的融资、财政支持、生产要素保障等问题开展专题询问,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整改落实,为改善营商环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开展监督。坚定不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盯住海南生态保护中最突出、最紧迫的水污染防治问题,持续发力、跟踪监督、深入问效。在上年对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海洋环境保护等工作开展监督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对报告披露的农村地下型饮用水的水源质量达标率偏低问题,深入查因问策、提出建议,督促省政府研究措施、加强整治。同时,结合开展以“源头治理污染、守护碧水清流”为主题的环保世纪行活动,对水污染防治法和海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并聚焦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问题开展专题询问,直指“重建轻管”现象,认真询原因、问措施、提建议、督整改。省委大力支持人大监督工作,将监督专题片《重建轻管何时了》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播放,引起了相关市县和部门的高度重视。同时,常委会紧盯全国人大常委会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踪监督、推动整改,促进了一批影响海洋环境问题的解决。海南加强人大监督、助力打赢“碧水保卫战”的做法和成效,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肯定和推介。
(三)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监督。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依法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群众所急所盼开展监督。顺应贫困群众对脱贫致富的关切,对脱贫攻坚深入监督问效,在连续两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项报告,督促省政府坚决落实省委“三不减、三提高、三加强”要求,加快补短板、强弱项,为“创优保优”发挥了助推作用;顺应农民群众对土地权益的关切,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的专项报告,督促省政府加强统筹、加大力度、分类指导,促进了一批农村土地确权遗留问题的妥善解决;顺应华侨农场职工对社会保障的关切,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解决海南省五个华侨农场职工社保遗留问题采取的政策及其实施效果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加强协调、督促落实,进一步加快了解决遗留问题的进度;顺应城市居民对物业权益的关切,对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针对居民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质量偏低、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督促整改落实,促进了居民合法权益的保障;顺应人民群众对身体健康的关切,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促进海南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加强人才培养、加大财力支持、完善药价医保政策等建议,并认真督促落实,推动了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紧紧围绕法治海南建设开展监督。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着力点,深入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盯住行政审批效率、决策程序,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等关键问题,找差距、提建议、督整改,有力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在上年听取和审议省高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作出《关于推动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议》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省高院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决议情况的专项报告,并首次对省高院开展专题询问,就解决“执行难”工作询策问效,推动了一批生效法律文书的有效执行。围绕省委关于打赢“禁毒三年大会战”部署,对禁毒法和海南省禁毒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针对禁毒薄弱环节,督促加快完善戒毒康复基础设施、健全帮教帮扶工作机制、加大禁毒宣传,监督成效得到省“禁毒三年大会战”总指挥部的肯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已上线运行,实现了与全国人大互联互通和对海南省市县、乡镇的全覆盖。
为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常委会高度重视调研工作。扭住事关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先后组织开展空港海港出入境管理监督和服务、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知识产权保护、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宗教事务管理等10项专题调研,深入摸查实情、总结经验、分析短板、研究对策、提出建议,为科学决策和开展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其中,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调研成果,得到了省委政法委的肯定,并专报全国扫黑办;提出的关于加快博鳌机场航权开放、完善59国免签政策等建议,省政府给予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化研究,形成了相关施政措施。
五、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服务保障工作,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更加有效发挥
常委会铭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重要指示,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改进代表工作,有力支持和保障了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主体作用。
(一)扎实开展代表教育培训。先后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基层代表履职能力水平”为主题,举办了两期培训班,组织来自各行业和基层一线的省人大代表,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学习党史、新中国史和海南革命史,学习审议报告、审查预算、撰写议案建议等履职知识,代表的政治水平和履职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二)进一步扩大代表知政议政渠道。坚持邀请省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和执法检查、立法听证、专题询问、视察调研等活动,积极组织省人大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有关活动,全年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和活动超过400人次,参加“一府一委两院”活动超过100人次。组织海南省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三沙建设发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重点园区建设情况。广泛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活动,重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网络平台作用,加强对市县代表联络站和代表之家建设的指导。这一系列工作,进一步拓宽了代表收集民意、反映民愿的渠道,为代表知政议政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抓实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受理议案19件、建议365件。常委会把办好议案建议作为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彰显代表主体作用的抓手,统筹协调、及时转办、跟踪督查。特别是对事关菜价调控、农村污水处理、简化行政审批、优化入境免签政策等社会热点的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有效提升了办理效率和质量。目前,全部议案都已审定办理意见,全部建议都已办结,并答复代表,一批代表关切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常委会注意统筹抓好各项工作。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人事意图,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决定任命共158人,免职、决定免职、批准免职共111人,接受辞职2人;服从服务国家外交大局,积极推进与美国、韩国、埃及、哈萨克斯坦等国家的地方议会交往,增进了友谊、宣介了海南;加强与兄弟省区市的人大工作交流,学习借鉴了先进经验;加强与市县人大的沟通和联系,形成了人大工作合力;扎实抓好主任会议成员扶贫联系点和省人大机关定点帮扶村的脱贫攻坚工作,推动党建扶贫、教育帮扶、项目帮扶、思想帮扶,取得了良好成效;重视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认真做好解民困、纾民怨、暖民心工作,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常委会深刻认识到,要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扛起责任担当,必须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自身建设。为此,狠抓思想建设,加强政治学习,强化党的初心使命教育,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奋力作为的政治责任感不断增强;狠抓能力建设,利用召开常委会会议契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加强机关干部业务培训和岗位锻炼,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拔重用贤能,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有新提升;狠抓作风建设,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重点,深入开展作风整治,人大机关呈现出讲政治、讲担当、讲效率、讲严谨、讲务实的清新气象;狠抓制度建设,完善立法和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管人管事管财的内控制度,健全新成立的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制度,做好人大工作有了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各位代表,常委会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的结果,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正确指导和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机关全体同志扎实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支持、全省人民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对关心支持人大工作、为之付出辛勤汗水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常委会清醒认识到,一些工作短板问题不容忽视。比如,对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体系的研究还不够深,推进步伐仍待进一步加快;创新监督工作机制的力度还不够大,传导整改压力、督促解决问题的成效仍待进一步提升;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仍待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特别是人才队伍建设仍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改进。
关于2020年的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收官和“十四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是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自由贸易港建设关键之年。省人大常委会必须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服从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把助力和保障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今年工作的中心任务。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在省委坚强领导下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职权,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为加快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一)着眼于加快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体系推进立法工作。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努力争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赋予海南更大立法权,授权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对有关重点领域进行立法创新,或者对现行有关法律进行调整。在力争已上报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调法调规事项尽快落实的同时,进一步梳理提出新的调法调规事项清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快建立健全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国际惯例相接轨、与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法规架构。今年拟安排审议法规和法规性决定23件。其中,重点园区和营商环境方面,主要有海口江东新区条例、崖州湾科技城条例、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企业和个人访问国际互联网管理规定、国际船舶管理条例等法规,以及关于海南生态软件园等重点园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主要有生态补偿条例、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条例和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规;社会建设管理方面,主要有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城乡供水管理条例、消防条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同时,启动数据跨境流动、移民与出入境管理、境外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职业资格认可等29项立法研究,条件成熟后适时安排审议。此外,继续对海南省现行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废止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需要的法规。认真做好法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着眼于确保党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落地见效加强监督。拟安排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14项,开展2次专题询问、3次执法检查。重点加强四个方面的监督:一是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把坚持稳字当头、推动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作为经济工作监督的着力点。聚焦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2020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9年省级财政决算报告、2020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确保财政资金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落实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要求。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8年审计披露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关于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二是加强生态保护监督。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继续强化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水污染防治法和海南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提出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聚焦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和“环保世纪行”活动。三是加强社会管理和改善民生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推动解决五个华侨农场职工社保遗留问题、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等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对全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对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四是加强法治建设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省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对监狱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拟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建设、养老服务、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情况等8项专题调研。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海南组织召开中西部十七省(区、市)人大民族工作座谈会。
(三)着眼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加强代表工作。创新代表培训方式,拟举办两期省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着力提升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组织海南省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拓展代表参与和监督办理的渠道;加强对市县人大代表工作的指导,全面推进乡镇街道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建设。
(四)着眼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人大工作制度创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七届七次全会部署,紧贴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积极探索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新制度新机制。进一步完善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联组会议等议事规则,探索建立立法和监督工作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等制度,以制度创新促进立法效率和质量不断提升、监督实效不断增强。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分类办理、重点督办、全程公开、科学评估机制和代表联络机制,建立常委会会议期间主任会议成员座谈征询代表意见制度,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
(五)着眼于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和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按照省委部署,深入开展“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活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素质、强能力,引人才、优结构,增强人大干部队伍整体战斗力。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和“扎根守土、坚韧不拔、无私奉献”的椰树精神,推动思想工作作风不断改进。此外,统筹做好对外交往、脱贫攻坚、信访等各项工作。
常委会还将根据中央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最新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适时调整、充实立法和监督计划,确保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服从服务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局。
各位代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风帆正满。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勠力同心,奋发进取,努力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贡献力量!为海南打造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标杆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