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2016年主要工作(一)
作者 : 编辑 : 来源 :海南人大网 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22日
——2017年2月22日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
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自觉融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省工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服务经济发展,深化司法改革,建设过硬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健全检察管理体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
我省被中央确定为司法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省份后,在省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们牢牢把握先行先试机遇,在全省三级检察院同步完成了首批入员额检察官选任工作,在全省三级检察院全面推行了办案责任制,全省各市县(区)检察院的人财物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省级统一管理,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初步建立。中央确定的四项改革任务在我省三级检察院全面顺利推进。在此基础上,一年来,我们继续深入探索、大胆实践,全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以基层检察院为重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针对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职能碎片化、官多兵少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整合,全省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由平均14.7个减少至7.8个,减少了47%。整合后,我们组建了以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为基本单元的办案组织,直接向检察长负责,实现了管理扁平化、办案专业化,全省基层检察院151名科局长直接转到办案第一线,促进优质资源向司法一线回归。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海南调研时称赞我们给全国带了一个好头,并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讲话中表扬我省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的做法。省检察院在今年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就此作了大会发言。
持续深化办案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和检察官办案权限指引,将133项检察长的权限授权给检察官行使,建立健全司法档案、检察官考评委员会等8项配套制度,有力促进了办案责任制落到实处。坚持办案 力量 向基层一线倾斜,探索建立每三年微调一次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从省检察院拿出20名编制划拨给办案任务较重的基层检察院, 努力 保证各级检察院人员编制、员额数量与办案任务相匹配。严格落实进入员额的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全省检察长、副检察长等领导干部共直接办理案件2005件,较好地发挥了带头示范作用。
建立健全司法办案核阅制度等监督机制。坚持放权与控权相结合,建立与原“三级审批制”有本质区别的检察官司法办案核阅制度1,对检察官在权限范围内制发的、具有决定性或重大影响的法律文书,由业务部门负责人通过核阅并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实行核阅制度以来,各级检察院共核阅法律文书31083份,核阅人提出意见748份,占2.4%;检察官采纳核阅意见653份,采纳率87.3%。我们还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重大复杂敏感案件监督把关、案管部门流程监控等措施,多渠道加强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监督。
积极推进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改革。配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在全省同步实施入额检察官工资套改,去年10月,检察官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全部落实到位。在全国率先制定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按照向基层倾斜、向办案一线倾斜的原则,于今年春节前将绩效考核奖金发到每一名干警。推进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检察官等级晋升不受行政职级制约,基层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相当于副处级)以上职数可达到进入员额检察官的40%,打破了基层检察官职级晋升的“天花板”,激励优秀人才扎根基层。
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省检察院制定11项措施,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法定证据标准,对证据不足案件不批捕726人、不起诉176人。深化司法办案活动公开,推进案件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网上举报申诉及违纪违法投诉四大平台深度应用,向社会公开生效法律文书13562份、案件程序性信息32331条。海口、三亚等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集中出庭等机制,提高办案效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新选任106名人民监督员,完成了人民监督员由检察机关内部向外部选任、管理的转变,新任人民监督员已监督8起职务犯罪案件。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办案效率不断提升、质量保持平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周期比改革前分别缩短7.4%、17.4%,案件质量总体保持平稳,捕后作存疑不起诉、法定不起诉及法院判无罪的人数比改革前同期分别下降13.1%、21.1%和11.1%。检察职能得到强化,检察监督力度更大、效果更好,2016年全省监督立案件数、纠正侦查违法次数、刑事抗诉获法院支持案件数同比分别上升105.8%、44.8%和69.2%。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去年6月省电视台直播的党风政风行风公开评价活动中,省检察院群众满意度80.06%,在省直22家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中排名第一。去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来海南调研时称赞“海南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无论是力度、进度,还是效率、效果都走在全国检察机关前列,出色完成了中央赋予的先行先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