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代表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报告和省检察院报告(1月29日)
作者 : 编辑 : 来源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 :2016年01月30日
吉明江 代表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建议: 1 、制定《海南省湿地管理保护条例》。当前,全省有大批大中型水库和天然湿地,形成了海南的美丽风光,湿地保护迫在眉睫,建议通过立法,整合 力量 对湿地进行管理与保护; 2 、修改完善村民自治组织条例。建议村委会每五年换届一次,避免因村委会频繁换届,既浪费资源,也不利于基层的发展稳定,建议与全国乡镇、市县换届一致,保障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3 、尽快出台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 4 、强化对西部旅游规划建设的专项监督,加快推动西部旅游建设步伐; 5 、加大城乡管理规划建设的专项监督力度。对省高院工作报告的建议: 1 、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法官的培养力度; 2 、加大对后备法官交流轮岗选拔力度; 3 、更加注重在行政诉讼案件中体现公平正义。对省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建议: 1 、 2016 年度要强化对村级换届选举中的司法监督; 2 、要更加注重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司法监督; 3 、要更加注重对助理检察官的政治关怀。
邓 敏 代表建议: 1 、继续围 绕“多规合一”等重 点改革及事项进行立法,发挥好法律的保护和推动作用; 2 、加强人大代表的培训,提高代表审议审查水平和履职 能力 ; 3 、省高院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不断加强对基层办案人员业务、思想的培训力度,提高人员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更好的把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落实好; 4 、省检察院要充分发挥基层检察室贴近基层、了解民意的作用,多向地方党委、政府反映有可能影响今年基层换届的不利情况,更好地服务于今年基层换届选举; 5 、继续加大对涉农资金,尤其是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力度,为实现我省 “十三五”扶贫攻 坚工作目标提供监督保障。
宋建海 代表说, 2015 年,省人大常委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完全赞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建议: 1 、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质量。执法检查要高于一般工作检查,侧重于从法律层面去看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对于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敢于跟踪监督,切实将执法检查工作做得更扎实。 2 、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在制定和修改各项法规时,要提前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科学订立处罚标准。
苻彩香 代表说, 2015 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我省社会经济工作大局,在立法、监督、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成绩可圈可点。建议: 1 、树立人大常委会的权威性。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权力机关,立法要有针对性、及时性,更要把权威性挺在前面。 2 、要充分发挥基层人大代表的作用。基层代表来自群众,最了解老百姓的心声与需求,希望人大通过开展培训、调研等途径不断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让他们在参与省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时,真正把基层人民群众的意愿表达出来。
阮瑞文 代表建议: 1 、注重并大力提升立法质量。目前,不少条例、法规质量低,需要提高; 2 、监督工作必须到位,专题询问不能走过场; 3 、完善联系人大代表的方式方法。每年代表反映意见的处理情况,应向代表反馈,以利于发挥代表的积极性。
杨业新 代表建议: 1 、提高省人大常委会的权威性,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专题询问应选择存在问题较多的职能管理事项进行,并改变询问方式,不要搞形式主义; 2 、两院干部任命需要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出适当说明; 3 、省人大常委会不能只管表决任命干部,应对任命的干部的履职和业绩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可建立相关机制,与组织部门共同开展相关工作; 4 、省高院工作报告和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各类案件数量有所上升,表明社会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在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做出科学分析,分析各项数据变化的原因,找出具有规律性、方向性、启示性的东西,并以此为基础建立相应的机制; 5 、 2016 年的工作安排相对简单,应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及 2015 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制定更加详细的、具有前瞻性的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
张莉莉 代表建议: 1 、加强人大监督实效。尤其是开展专题询问工作时,要充分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避免询问走过场、答题程序化的现象; 2 、加强代表培训,提高基层代表的履职能力; 3 、提高各项法律法规起草的水平,狠抓立法质量。在起草各项法律法规前,应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确保立法质量。
符世经 代表建议: 1 、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大专项调研工作当中所提建设性意见的跟踪和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作用; 2 、省人大在会同市县人大进行专题调研工作时,应听取市县人大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告知市县人大进展情况,确保市县人大了解调研工作成果等相关情况; 3 、要进一步提升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创新和丰富培训形式、 内容 ; 4 、要重视和加强对乡镇人大建设的指导; 5 、两院要更加注重农村案件,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6 、要更加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普法宣传应注重在学校和社区; 7 、要更加重视基层检察室和基层法庭建设,从人员结构性的配备、硬件设施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8 、基层法、检办案人员要适当增加本地少数民族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