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设立海口国家级新区的建议
作者 :倪强 编辑 : 来源 :海南人大网 发布时间 :2016年03月16日
“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指出,“引导北部湾城市群发展,形成更多支撑区域发展的增长极”。海口背靠华南腹地,面向东南亚,处于华南经济圈、北部湾经济圈、东盟经济圈、东南亚经济圈的交汇处,是南中国海国际航运枢纽。加快设立海口国家级新区,对推进国家“一带一路”、“海洋强国”和经略南海等战略,加快打造北部湾区域中心城市,实施海南省域“多规合一”试点、打造国际旅游岛升级版意义重大。
一、设立海口国家级新区意义重大
(一)有利于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提出的“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指示要求,打造国际旅游岛升级版。设立海口国家级新区,高起点、高标准统筹整合琼北核心区域和板块资源,充分发挥海口作为省会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打造国际旅游岛的北部增长极,扛起发挥领跑全省实体经济的龙头担当,发挥辐射周边、带动全省的服务担当,将为打造国际旅游岛升级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指示要求发挥重大推动作用。
(二)有利于国家“一带一路”、海洋强国、经略南海战略的推进和三沙市建设发展。一是对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海口历史上就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驿站,是我国南海航运的必经口岸,连接东南沿海和东南亚航道的航运枢纽。设立海口国家级新区,将充分发挥海口区位优势,助推海南更好地对接和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战略支点。二是服务经略南海战略。海口地处南海海防前哨和国家南海战略物资供应的咽喉要道,是国家“经略南海”的重要依托,肩负南海资源开发服务保障和南海海防双重历史使命。设立海口国家级新区,将填补我国面向南海开发和东南亚区域合作尚无“国家级新区”的空白,在南海战略前沿区位打造出更加开放更加坚强的桥头堡,有利于配合国家加强南海维权、强化行政管辖、深化综合开发等方面的部署,为经略南海战略方针提供有力保障。三是服务海洋强国战略。海南是海洋大省,授权管辖的海洋面积200多万平方公里,设立海口国家级新区,必将加快我国涉海资源、产业等在南海方向的集聚布局,大力推进南海油气开发和海洋高端产业发展,率先在全国建立“岛屿—海洋经济体”,对于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将是强有力的推动。四是有利于推动三沙市建设发展。三沙市在海南岛的腹地区确定规划位于木兰湾片区,把服务三沙市建设发展的相关功能纳入海口国家级新区,打造以综合后勤保障、维权指挥为核心的战略基地,与南海前方战略支点功能互补、互为依托与支撑,将为推动三沙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有利于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的“打造北部湾城市群”的部署,将海口打造为北部湾区域中心城市。在国家“十三五”规划中,海口被定位为北部湾城市群的区域中心城市,对推进北部湾区域新型城镇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辐射带动周边协调发展意义重大。设立海口国家级新区,将有力助推海口经济社会发展,提高辐射周边、带动区域的综合实力,为北部湾区域发展提供强大的经济增长极。
(四)有利于推进省域“多规合一”试点,助推“海澄文”区域一体化。海南省域“多规合一”试点是中央赋予海南的新的历史使命。把海口国家级新区建设作为全省“多规合一”改革的重点,有利于冲破行政区划的壁垒,实现国土空间的集约高效利用,形成加快海南发展的新引擎;有利于带动“海澄文”一体化加快发展,将为省域“多规合一”改革提供强大助力。
二、海口国家级新区的规划范围和空间布局
建议海口国家级新区由东、西两大组团组成,范围涉及海口、文昌、澄迈三市县,总面积约650平方公里。东部组团包括海口空港新城、江东组团和文昌木兰湾片区,以美兰机场为中心,辐射带动东寨港与木兰湾片区,促进江东组团和木兰湾片区融合发展;西部组团由海口的秀英港区、长流组团、美安科技新城以及澄迈老城经济开发区组成,围绕马村港、新海港、秀英港和海口综保区,布局临港产业园,辐射美安科技新城及澄迈老城经济开发区,实现产业一体化。该区域内交通便捷,拥有完善的海陆空立体交通网络;涵盖片区内已入驻大量企业,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有利于新区快速发展。
海口国家级新区将重点依托“空港+海港”,坚持以港兴城、以港强市的发展思路,构建 “一体推进、两翼带动、多点支撑”空间发展格局。
一体:将海口国家级新区打造成“海澄文”区域一体化的重要引擎和 “全省作为一个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示范。
两翼:东翼将美兰机场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围绕美兰机场谋划临空产业园区和空港新城。西翼以马村港、新海港、秀英港区为一体打造自由贸易港,将海口港建设为综合枢纽港,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优势,围绕新海港区、马村港、秀英港区布局临港经济区和产业园, 带动西部组团发展。
三、设立海口国家级新区具备条件和基础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2015]2702号文,申请设立国家级新区需符合五项要求。海南申报海口国家级新区满足主要条件。
(一)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海口作为海南的省会城市,符合“土地规划和城镇规划审批权限在国务院的城市”的要求。
(二)2015年海口、文昌、澄迈三市县地区生产总值1566亿元、增长7%。符合“拟设立的新区申报年度前一年的地区生产总值原则上应在1000亿元以上”的要求。
(三)海口国家级新区目前规划总面积约650平方公里,符合“初期土地规模原则上应控制在800平方公里以内”的要求。
(四)2015年海口、文昌、澄迈三市县地方财政收入合计143.6亿元、增长9%。按这一增速,2016年将达155亿元,符合“地方财政收入原则上应在150亿元以上”的要求。
(五) 2015年海口、文昌、澄迈三市县工业总产值近800亿元,与“地区工业总产值原则上应在2000亿元以上”的要求相比差距较大。但海南是国际旅游岛,发展以旅游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是国家要求,不应用工业总产值规模作为海南设立新区的前提条件。
考虑到海口国家级新区的特殊作用,建议突出特色,突出使命,放宽对设立海口国家级新区的一般性审批要求,尽快批准设立海口国家级新区。
四、海口国家级新区的功能定位和主要发展思路
(一)功能定位
一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交流平台。与南海周边国家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地区加强交流合作,拓展在海洋运输、海洋旅游、海洋科技、防灾减灾、航道安全、海洋救援等领域的务实合作,使海口国家级新区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交流平台和枢纽节点。
二是国际旅游岛核心功能区。依托省会城市的地位与优势,提升技术研发、商贸会展、医疗健康等服务功能,构建国际旅游岛重要产业支撑基地和区域商贸及会展服务中心,打造国际旅游岛核心功能区。
三是现代服务业开放先导区。以琼港澳台合作为重点,创新发展旅游、免税购物、医疗健康、现代物流、金融、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着力打造现代服务业开放合作先导区。
四是北部湾沿岸开放型经济区。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建设,提高金融、投资、贸易的国际化水平,将海口国家级新区打造成立足北部湾、面向东南亚的重要经贸基地。
五是南海综合开发服务与保障基地。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推进海洋港口运输、海洋生物制药、海洋服务业等方面发展,整合港口资源,促进临港产业加速发展。大力完善港口、码头、道路、仓储、通信、信息网络等基础保障设施。形成立体式、全功能的综合性服务保障体系,成为服务南海开发和三沙市建设发展的综合保障基地。
(二)发展思路
一是以服务“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建设为主要目标。加强与南海周边国家和地区在海洋产业、文化旅游、科技、海洋生态保护、海洋人才培养等多领域的交流合作,使海口国家级新区在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中发挥引领和先行示范作用。
二是以实行自由贸易园区体制与政策为突出特点。全面复制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政策体制,并在突出特色中深化改革创新。
三是以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海洋高端产业为重点。强化产业带动与支撑作用,以发展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突出海洋特色,着力集聚高端海洋生产要素,实现以现代服务业和海洋高端产业集中管理和布局为重点的发展格局。
四是以全面实行“多规合一”为体制保障。结合《海南省总体规划(2015-2030)》,以“多规合一”改革为突破口,重点推进“海澄文”一体化,带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行政审批制度、陆海统筹发展体制、新区管理体制、城乡一体化体制的改革创新。
建议国家支持设立海口国家级新区:
(一)全面实行国家级新区政策。全面复制上海自贸区政策,全面实行企业自主登记制度、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取消企业一般投资项目备案制;赋予海口国家级新区副省级管理自主权。
(二)支持海口马村港探索设立自由港。海口马村港区是辐射东盟和面向东南亚的区域性航运枢纽和物流中心,肩负着海南对接服务国家“一带一路”的战略使命。建议国家支持以马村港和海口保税区联合探索设立自由港,在投资便利化、贸易监管便利化、金融管理以及政府监管等方面尝试制度创新。
(三)支持实施更开放的政策。
1.支持马村港区扩大水域开放范围。将马村港区整体列为国家对外开放口岸,放宽外轮进出港门槛。
2.加快海南“天空开放”进程。赋予第六、第七航权,支持低空空域开放试点;支持海南巩固和加密已有国际航线,开辟新航线。
3.支持旅游业开放。优化完善现有旅游免签证政策,探索实行 “全球免签”政策,允许外国游客从国内实行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城市免签证入境再中转国内航班到海南,在琼停留60天;支持海南建设环南海地区邮轮旅游航线,简化邮轮旅游通行证办理,允许境外旅游公司在海南注册设立经营性机构,开展国际航线邮轮服务业务。
4.争取国家下放对境外游艇游览观光、比赛会展活动的临时开放水域的审批权。
5. 支持医疗健康产业发展。国务院关于博鳌乐城医疗先行试验区政策延伸到海口国家级新区。
(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1.支持港口建设。(1)国家支持将马村港三期、四期和集疏运体系纳入交通部“十三五”规划;(2)协调广东省加快湛江徐闻南山港区与已投入运行的海口新海港区的配对建设,便于琼州海峡两岸港区能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3)支持马村港区马岛的开发利用。
2.支持疏港大道建设。希望交通运输部将连接新海港区和环岛高速的疏港大道纳入全国高速公路建设计划,安排配套建设补助资金。
(五)支持实施差别化土地政策。新区范围内的耕地占补平衡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解决。在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鼓励新区开发利用未利用土地,允许在土地开发整理和利用等方面先行先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