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建议
作者 :高之国 编辑 :刘先军 来源 :海南人大网 发布时间 :2014年04月12日
关于编制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建议
海岸线是海陆分界线,海岸线及其毗邻海域是沿海地区各项生产生活活动的重要空间载体。我国大陆海岸线北起鸭绿江口,南至北仑河口,长1.8万多千米。根据有关调查成果,1990年我国大陆人工岸线占比不到20%;2000年以后,海岸人工化趋势不断加剧,目前已接近60%。持续高强度的开发利用,造成了我国海岸线的居住、旅游、生态、防灾等功能不同程度的遭到损害和破坏。目前我国有超过30%的原生砂质海岸遭到破坏,超过60%的沿岸沙坝、海岸瀉湖等地貌景观被损毁。大部分海岸线被港口、造船等工业企业占用,未占用的区域也存在景观破坏、海水污染、沙滩侵蚀等问题,广大公众缺少亲海空间。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海岸线开发缺乏规划控制。往往是开发在前,管理在后;岸线资源利用结构不合理,供需矛盾突出。在沿海土地、海域等空间资源开发利用中,海岸线资源的价值被严重低估,粗放开发利用的现象屡见不鲜,资源浪费非常严重。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精神,完善海岸线资源的用途管制制度,划定海岸线资源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在《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中确定的“严格控制占用海岸线的开发利用活动”、到2020年我国“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和“整治和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2000公里”等目标,建议有关部门针对我国海岸线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开展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编制,切实做好海岸线资源的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