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业废弃物回收和管理的建议
第532294号
作者 :澄迈代表团杨思涛 陈平辉 吉兆民 唐守兵 莫仲敏等代表 编辑 : 来源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 :2015年02月13日
据省农业部门统计,2013年全省冬季瓜菜种植面积达到300万亩,地膜覆盖率76%,按每亩每年使用8公斤地膜算,全省用于冬季瓜菜种植的地膜约1.82万吨,此外还有喷管、棚膜、农药瓶等,全省每年使用量超过3万吨,目前农田残留废弃物超过10万吨,并以每年新增残留约2万吨的速度增加。这些农田废弃物地膜等在自然条件下极难降解,严重影响土地质量,造成视觉和水体污染,危及人畜饮水安全。
作为农业大省,仅有澄迈等少数市县开展农业废弃物回收和管理,我省绝大部分的农业废弃物被丢弃在田间地头,对耕地和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主要原因有:
一是大部分市县不重视农业废弃物回收工作。大部分市县政府只重视农产品生产带来的经济效益,却忽视对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在农业废弃物回收方面农民得不到引导、企业得不到支持,更说不上监管。
二是农民为节约成本未处理农业废弃物。据了解,大部分农民种植瓜果用的都是超薄膜,一不留神就会扯破,但这些地膜上百年也不会降解。农民在耕种的时候,如果花钱雇工慢慢捡,他们觉得成本太大,所以这些农民就索性让废旧的地膜埋到地里,选择在“垃圾堆上再种庄稼”。其他农业废弃物如农药罐、农药袋、化肥袋等均存在农民一弃了之的情况。
三是废品收购站拒收农业废弃物。据调查,我省多家废品收购站从业人员拒绝收购农业废弃物,他们说白给都不要,主要原因农业废弃物回收太累太脏,是个吃力又赚不到钱的差事。
由于农业废弃物在自然环境中很难降解,会造成严重的“垃圾污染”;部分农户对废弃物的任意焚烧,加重了大气污染,粉尘颗粒的吸入也极大的影响了农民身体健康;农药废弃物经雨水冲刷或蒸发,会破坏生物链,容易形成污染源,对环境和人类健康存在潜在危害。
为构建我省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产业化良性发展,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建议如下:
一是制定相关制度。由省农业厅牵头调研,制定《海南农业生产废弃物品回收管理办法》、《海南农业废弃物品管理奖罚办法》、《海南农业生产废弃物品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二是有偿回收农业废弃物。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级政府按0.8 元/公斤的价格在指定地点统一收购农业生产废弃物品,并转运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处理费用为65元/吨,严厉杜绝回收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等问题。
三是规范化管理危险废品。各级政府应建立农业危险废品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堆放场所,设置危险废品标识牌,并与有处置危险废品资质的单位签订协议,将所有危险废品物品转移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品处置须执行转移申报制度、联单制度及台帐制度。
四是推行属地管理责任和考核机制。各级政府要成立废弃物品回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组织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品回收和管理工作,推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和问责制,把该项工作列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标。每年年终,由各级政府组织城管、财政、审计、监察、商务、农业、环保等部门对本年度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五是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各级政府应将农业废弃物品收购、运送和焚烧处理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同时,编制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评。
六是对农业废弃物品管理进行奖罚。对因农业生产废弃物品管理不善,导致土壤、水源、环境卫生等被污染的,依法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涉及到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是实行以奖代补。对从事农业废弃物回收加工利用的企业及回收点,每年根据其回收加工量,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适当补贴。积极组织镇、村开展废旧农膜收购、交售工作,开展“以旧换新”“交旧领新”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