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三沙市规划建设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站的建议

作者 : 编辑 : 来源 :海南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 :2013年03月15日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 能力 ,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加强三沙的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 内容 ,也是我国维护南海主权与海洋权益,行使国家主权和国土事务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

一、三沙建设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站的必要性

一直以来,南海的维权主要体现在政治上,通过环境科学调查宣示主权的手段较少。 三沙具有复杂的地形地貌,海水总体积约 350-385 万立方公里,兼有边缘海和开阔海洋的特征,是进行热带海洋生态学等科学研究的典型海域, 加强对海洋的监测和研究,数据资料提供世界共享,可以彰显我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目前,我们对三沙的海洋生态环境如波浪、潮流、水温、生物、水质等状况掌握甚少。较大规模的调查是“八五”期间中国科学院南沙综合科学考察队对南沙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海洋调查, 1989 年海南省海岛资源综合调查和 2008 2009 年开展的西沙群岛综合调查等。但这些调查结果仅是某一领域的专项内容,且只作为内部资料保存,没有作为质量公报发布。

三沙市海域面积 200 多万平方公里,岛屿面积 13 平方公里,包含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海洋及岛礁资源丰富多样,但对岛礁个体而言,生物多样性指数小、生物链短、稳定性差,缺少天然屏障,生态系统脆弱。自 2009 年起,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每年组织一次西沙群岛的环境质量调查工作,监测结果表明,西沙群岛空气质量和海水质量优良,岛屿陆地生态保持良好,但是海洋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海岸线遭到破坏,珊瑚礁破坏严重,海洋生物链受到损害,海洋生物多样性减少,渔业资源减少,渔业和其他海洋生物资源急需恢复。

目前,三沙市的环境保护和监测工作十分薄弱,有效监管的范围十分有限。 随着三沙开发强度的增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形势更加严峻。

二、 三沙具备建设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站的基本条件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稳定三沙的行政管理权,具备了开展领土领海环境保护的前提。三沙设市后,内设国土资源与环境保护局、海洋与渔业局履行相关环境保护行政管理职责。在环境监测方面,我国已拥有一流的环境监测能力和扎实的技术基础,能够为开展三沙相关海洋、大气、生态等监测提供支持。目前,三沙市正在加快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具备建立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站所需的通信、交通等基础条件要求。

三、建议

在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模式中,陆域、近岸和海洋的环境保护工作分别归属环保部和国家海洋局管理。考虑到三沙陆地面积少、海洋面积大等特殊性,建议国家环保 部和国家海洋局统筹考虑三沙市的环境保护和监测工作,理顺行政管理关系,给予政策和经费上的支持,加快建立三沙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站。

近期可先选址在西沙群岛北礁、浪花礁和华光礁分别建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或监测站, 完善基础设施和基础设备建设 开展三沙巡逻管护和水质、波浪、生物等监测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任务, 使三沙的生态环境得到更加强有力的保护,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海上综合管理执法工作,有力推进与保障三沙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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