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在“十三五”持续支持地方重点大学建设并将部分专项经费调整为常规生均拨款的建议
作者 :李建保代表 编辑 : 来源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13日
几年来,国家积极推进高等教育均衡发展,将地方部分重点大学纳入“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采取“省部共建”、“对口支援”以及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经费和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等方式给中西部高校“输血”。这些政策措施使地方重点大学整体水平取得了显著提升,在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成为科技文化的中流砥柱。
以中西部地方重点大学为例,由于中西部地区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情况在短期内难以改变,高等教育特别是地方重点大学建设势必受到影响。虽然2014年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速快于东部地区,但是中西部地区经济存量小,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繁多,保证高等教育投入的压力很大。中西部地方重点大学本身人才流失严重,同时缺乏集聚吸引人才的政策和环境,使得中西部“人才洼地”状况堪忧。中西部地方重点大学历史欠账多,现在仍处在爬坡阶段,不进则退,支持政策不能松动。中西部地方重点大学是区域高等教育的领头羊,发挥着引领示范作用,支持政策也不能松动。因此,地方重点大学在引领区域高等教育发展,培养区域亟需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促进地方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中具有重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理应提升至国家发展战略高度,尤其要在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明确体现。
建议:
一、中央财政将支持地方重点大学的专项拨款的一定比例转变成经常性预算拨款,扩大高校自主调整经费用途的空间
部分地方高校获得了“211工程”、“中西部高校基础 能力 提升工程”、“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计划”等中央财政专项计划支持。这些项目一般都是几年的跨度,往往因为各种外部条件影响,导致项目有效执行时间缩短,经费执行不到位。与此同时,各个学校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发展阶段不同、需求不同,如引进团队、搭建平台等重大发展布局,就时常急缺经费。地方重点大学要突出建立一流学科的有特色大学,在经费使用上就不能有太多框框。国家应相信大学的自我管理能力和经营能力。建议中央财政将支持地方重点大学的专项拨款的一定比例转变成经常性预算拨款,扩大高校自主调整经费用途的空间,以利于提高经费的执行进度和产出效益。
二、推进支持无中央高校的省区的“一省一校”计划,生均拨款按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1:1分担
无中央高校的省区主要在中西部地区,我国65%的本科生和50%以上的研究生集中在中西部地区高校,但中西部省区普遍经济实力较弱,都是穷省办大教育,地方财政压力非常大。但是中西部重点高校在提高中西部地区高考录取率上,责任重大,义不容辞。同时,只有在中西部建成高水平大学,才能招揽高水平师资,才能吸引高质量生源,加强培植培养才是改善中西部人才格局的根本出路。建议继续推进支持无中央高校的省区的“一省一校”计划,生均拨款按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1:1配套,将地方重点大学的生均拨款水平提升到接近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水平,形成中央与地方共同支持地方重点大学发展的格局,增强地方重点大学的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