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六届二次 > 议案建议

关于加大美丽乡村建设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第 622239 号)

作者 : 编辑 :海南在线 来源 : 发布时间 :2019年01月30日

  第 622239 号

代表团:东方 
提建议人:符珊梅、符军、毛燕妮、符锦荣、邢福清 
建议内容: 

  近年来,全省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具体表现为乡村生态人居环境明显得到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乡村产业发展取得了进步,农民生活质量持续提高,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好评与支持。

  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一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资金方面。一是政府资金投入有限。美丽乡村建设,无论是基础建设、绿化种植,还是环境整治、长效管理都要投入资金,需要大量投入才能见成效。大部分市县政府财力有限,建设资金投入较少,创建示范村庄效果不明显。二是社会投资积极性不高。美丽乡村很多是公益性项目,没有回报,因而难以引入大量的建设资本。即使是农业,旅游等产业项目,也因回收周期较长,回报率不高,难以有效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主体方面。一是基层组织堡垒作用不强。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政府在建,群众在看的现象较严重,不论是规划策划阶段,还是实施建设阶段,老百姓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没有自主的想法,都是被动的接受,没有形成自下而上的格局,基层的内生动力不足。二是社会企业很少主动参与美丽乡村的投资建设。政府出台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相关政策难落地,难以吸引社会企业参与投资建设。

  产业方面。一是村庄基础较差。我省大部分市县城镇化水平不高,村镇集体经济落后,无法拉动农村经济发展。即使有些村想借助建设美丽乡村发展乡村旅游,愿望好,但自身条件限制,即便加入旅游元素也难有作为,产业培育比较困难。二是产业基础薄弱,培育难度大,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仍面临着服务的规模化、现代化和组织化程度不高等问题。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发展理念,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作为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为了落实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内更好地完成美丽乡村建设任务,我就美丽乡村建设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拓宽渠道,解决美丽乡村建设资金难题。美丽乡村建设涉及面广,资金需求量大,村级经济压力重,要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一是继续加大上级资金的扶持,解决地方财力不足问题。二是出台土地、金融和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简化报建审批程序,确保土地保障落地,保护好农民、投资者的利益,加大企业投资的吸引力。

  (二)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把广大基层党员和群众的思想、行动、力量和智慧凝聚起来,齐心聚力投身乡村经济社会建设。

     (三)培育村镇企业发展,助力农村产业兴旺。江浙一带是先有乡镇企业发展再开始美丽乡村建设,发展问题解决了建设问题就好解决。如何推动美丽乡村的产业发展,从发达地区的农村发展经验来看,大力发展村镇企业、推进城镇化水平提高是农村产业兴旺的重要途径。农村产业培育的关键因素是要推进村镇集体经济的发展,只有村镇集体经济发展了,美丽乡村的成果才能得到巩固,农民才能转化为居民,农村剩余的生活资产才能转化为生产资产,生活才能富裕。引导社会企业在投资上与村镇集体经济相结合,扶持村镇企业发展,加强培育农业服务的规模化、现代化和组织化领域,促进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