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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团第三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1月29日)

作者 : 编辑 : 来源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 :2016年01月30日

 

1 29 海口团第三组 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王绥雄 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很突出,很有成效,立法工作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方面,通过调研、专题联组询问等方式,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省委的肯定。充分发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作用,在联系人民群众上有新的突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自身建设成效明显。建议:一是要督促政府把调研的成果转换成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不能只停留在纸上,形成调研和解决工作问题“两张皮”;二是要加强法规制定后的有效实施和执法规范化,加强对法律法规施行的督促和检查,使之真正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海南的全面发展服务。“两院”工作报告较往年有很大进步,特别是去年全国在我省进行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大背景下,任务是比较繁重的,在人员减少的情况下还能取得如此成绩,实属不易。一句话:“也就是说工作做得好,报告才能写得好”。我非常赞同这两个报告。

林忠岭 代表说, 2015 年省人大常委会做了大量工作,卓有成效,看得见摸得着,众所皆知。从这些年担任省人大代表的情况来看,目前省人大代表提的议案、意见、建议,落实率不是很好。应该说这些议案、建议、意见大多是经过认真实地调研得出的,但也有个别是临时或了解情况不够充分分析出来的意见建议,往往影响了议案、建议、意见落实比例。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加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督办的工作力度。一是安排专项经费,作为人大代表深入现场调研活动经费;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对口实地调研;三是调研 内容 在精不在多。如能做到每个口组织一项调研,实实在在地解决一个问题,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定能更加卓有成效。议案、建议、意见落实率、满意度就会得到切实的提高,从而不断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推动人大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郑作东 代表说,“两院”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全面,法官的素质越来越高,克服了案多人少的困难,每位法官年平均处理案件 112 件,且再审率低,确实不容易,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说明法官的业务素质好,法院对案件的判决很准,个人同意省高院的工作报告。建议:法院应加强庭外调解的力度,能庭外调解的案子最好是庭外调解,实在调解不了的再立案判决。检察院今年案件不少,检察官的工作量很大,任务重,同意省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建议:检察院对预防犯罪方面的工作要加强,尤其是在预防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方面,应以手机报的形式经常给公职人员提醒,常“拉袖子”。

  代表说,“两院”的工作报告体现在“两多、两高、两大”。“两多”,一是案件多,案件同比增长幅度较大;二是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多,经常开展普法教育进校园活动。“两高”,一是结案率高,法院的结案率在 95% 上,办案质量高,在过去的一年没有听到老百姓对法院误判的反映;二是结案正确率高,体现了法官队伍的专业素质。“两大”,一是工作量大,在人员减少案件增多的情况下,“两院”完成大量的工作;二是压力大,法官、检察官年人均办案量大幅度增加,可想而知法官、检察官的压力有多大。建议:一是报告里提到了间谍罪,说明现在社会的形势复杂,在这方面要引起重视;二是对“案增人减”的现象要引起高度重视,要确保办案质量,关注法官、检察官的身心健康。

吴伟雄 代表说,从省高院的报告来看,一年比一年好,报告的特点是拿数字说话,可以看得出成绩巨大,案件受理逐年增加,去年 10 万多件,今年是 12 万多件,上升率 17% ,同时结案率也非常高。刑案 1 万多件,民事案件 7 万多件,行政案件 3000 多件。 法院开展基层流动法庭审判活动,到海港渔船,下农村田间地头开展审判活动,极大地给老百姓带来了方便。同时海南省法院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通过考试遴选优秀法官,整个法官队伍在少 30% 情况下,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都有较大提升,非常了不起,法院改革创新,得到最高院肯定。从省检察院的报告来看,也取得了重大的突破,改革工作得到了中央政法委、最高检的表彰,在全国检察机关经验交流会议上作大会发言。“两院”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做了很大贡献,对“两院”的报告表示满意。

    杜良璋 代表说,去年“两院”经历了不平凡的一年,对两个报告,我完全同意。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后,首先是审判工作,这里面突出一个问题,是案多人少,特别是龙华法院,法官人均受 418 ,全院案件受理量大,法官压力大,问题突出。从报告看出刑事案件占总诉讼案件比例同比下降,民事行政案件数量上升,体现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趋势及社会治安总体形势。建议:一是对法院司改过程中的综合配套措施,党委、政府应予以支持;二是应加大司法辅助人员数量与素质培训,强化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目前海南法院人员参差不齐,要急需建立和完善雇员制、派员制,建议省财政部门适当倾斜,在财力上支持法院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三是希望省高院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的指导,司法体制改革以后,讨论案件的范围已经大大减少,更多的时间、精力应该用于对基层法院的指导、业务培训等;四是统一有关外嫁女案件的裁判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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