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6日在海南省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凤超
现在,我代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是举国上下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之年,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扬帆起航之年。一年来,全省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委七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牢牢把握“全省法院如何更加有力地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如何建设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人民法院”这一主线,解放思想、努力创新,各项工作健康平稳推进,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了优质司法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始终、落在实处 全省法院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用脑用心用情学,在学以致用上下实功夫。 切实抓好理论武装。通过政治轮训、“十个一”1、以考促学等有力抓手,引导全体干警带着感情学、结合大局学、笃信笃行学,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一法治之魂,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最高原则,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省高院全年主动向省委及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135次,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力加强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党建引领促进人民法院工作。省高院和省一中院在省直机关“党建创新引领工作创优大赛”中分别荣获一、二等奖。 二、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努力为疫情防控大局和复工复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面对突然爆发的新冠疫情,全省法院坚决落实中央、省委“三防”“四早”等工作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注重发挥司法职能有效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大局。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大局。依法坚决迅速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以最快的速度开庭审理了新冠患者“口水案”2、强行冲卡袭警案3、逃避检查致人隔离案4和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5等一批涉疫情刑事案件,旗帜鲜明地引导全社会支持疫情防控大局。 全力服务复工复产。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六稳”“六保”和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及时制定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的八项措施》6等文件。开通涉疫情案件审理“绿色通道”,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引导各方当事人共克时艰。践行善意文明执行司法理念,推行“留水养鱼”7司法政策,支持困难企业生存自救。司法护航疫情防控大局的做法,新华社等媒体给予点赞。 坚持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疫情期间,在科学防护的前提下,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继续扎实推进,及时开庭审理了黄鸿发等196人涉黑案8等一大批案件,黄鸿发案件的成功办理得到全国扫黑办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通报表扬,并入选“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疫情期间还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网上立案1.3万余件,网上开庭2711件,在线调解4038件,网络查控财产线索43.8万次,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蹄疾步稳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保驾护航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全省法院积极参加平安海南建设,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毒品犯罪等刑事工作中,坚持“政治高线和法治底线相结合”,确保斗争和会战依法健康深入推进。全年全省法院一审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91件1559人,依法及时审结海口陈先福9、王绍章10,三亚刘庆鸯11等一批重大黑恶案件。注重从根本上铲除黑恶犯罪土壤,深入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依法审结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25件35人,依法处置涉案黑财23.56亿余元。在“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中,继续保持严打态势,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78件1915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注重在党委领导下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在三亚青法村培育了“主动学法、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三亚青法村综治经验”12,被新华社《半月谈》、《法治日报》等媒体誉为海南版“枫桥经验”,省委领导批示在全省推广。 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继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条措施后,又制定了《海南法院为“促投资、保投资”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为我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新高地提供司法政策支持。优化投资者司法服务绿色平台13,为来琼投资者免费提供司法征信查询、裁判文书、典型案例、政策法规、预估投资风险等服务,让投资者来琼投资更便利、更安全、更有信心,这一创新做法入选自由贸易港制度创新案例。牢固树立依法平等和及时主动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理念,坚持谦抑、审慎和善意的司法原则,绝不将经济纠纷作为刑事犯罪,严格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切实保护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主动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在三亚崖州湾等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建立“巡回办案点”和“司法服务联系点”,为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发挥典型案例对商事行为的引领示范作用,及时发布海南法院民商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海事海商审判、行政审判、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提示企业防范交易风险。对涉外民商事案件进行集中管辖,省高院与中国贸仲等十家仲裁调解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建设开通涉外民商事纠纷在线化解平台,聘请304名中外调解专员,持续健全完善涉外民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全省法院全面推开行政诉讼“轮转式”和“集中式”异地管辖改革,既尊重行政相对人诉讼选择权,又进一步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坚决扛起司法担当,有效防控重大风险。建立实施“三级法院统一联动、院长亲自主抓”的立审执一体化风险性案件工作处置机制。全年共梳理排查出金融、房地产等领域风险案件17933件,逐案制定风险防控方案,领导包案化解,以担当作为的精神为风险化解赢得时间和空间。目前,一批风险案件已经成功化解或有效稳控。海南法院的风险防控工作得到周强院长和省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积极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建设。积极参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立法调研,相关建议得到采纳。积极协助省人大制定出台《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14,该《条例》很多创新做法在全国属于首创。正在协助省人大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破产条例》15,提出破产管理、预重整和跨境破产等创新制度。 四、注重制度集成创新,深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院建设 加快推进司法制度集成创新。全省法院坚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解放思想,着力创新,研究制定了一批创新性司法政策和司法措施。去年4月,省委发布的2020年第一批6个自由贸易港制度创新案例中,海南法院入选2项。其中,“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集中执行”的创新做法,被周强院长批示:“海南高院这一做法效果明显、值得推广”。 加强自由贸易港法院顶层制度设计。积极协助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16,《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院建设五年规划》17已在征求意见中。 以超常规举措建成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在2019年成功设立海南第一、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和海口知识产权法庭的基础上,海南法院关于“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议得到中央采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后,在省委、最高人民法院及各方大力支持下,省高院以超常规措施加快推进筹建工作,仅用不到6个月的时间完成机构编制审批、人员配备、基础建设等一系列筹建工作,周强院长和沈晓明书记亲自为知识产权法院揭牌。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的迅速设立,沈晓明书记称赞“是海南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自由贸易港政策‘早落地、早见效’重要批示精神的生动范例”,周强院长称赞“是‘自贸港精神’和‘自贸港速度’的具体体现”。 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顺利办结涉外、涉港澳台司法协助案件252件,建成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院英文网站,与德国、中国香港和澳门地区法官在线司法交流,海南高院作为唯一的地方法院受邀参加“第四届中国-新加坡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并作专题发言。 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稳步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全省法院深刻认识到,司法不公、司法不廉、办案质效不高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也是影响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的根本原因,全省法院坚持果断破冰和久久为功相结合,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坚持司法理念引领。各类案件虽然纷繁复杂,但坚持正确的司法理念却可拨云见日、抓住本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省高院党组提出“质效结合、三性统一、努力办理‘有灵魂的案件’”的司法理念18,广大法官自觉运用这一理念办案,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办理出“捍卫烈士名誉”19“促进家庭团结”20“倡导公序良俗”21“维护社会诚信”22等一大批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案件,让司法有原则、有是非、有温度,让社会公众有指引、有参照、有保障。 坚持统一司法政策。司法政策对于处理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防止“类案不同判”等问题意义重大。全省法院通过开展专题研讨、加强对下指导、强化业务培训、推广类案参考、集中审理专业案件以及类案和关联案件在判决前必须强制检索等办法进一步统一司法政策,统一裁判尺度,着力解决“类案不同判”等司法“老大难”问题。 坚持强化审判监督。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把明责确权与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完善《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23《院庭长审判监督工作规范》24等制度文件,明晰法官权责和院庭长审判监督权限,把要求院庭长必须履职监督和规范监督统一起来,切实加强对审判权和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监督。 坚持开展案件实质性评查。省高院成立案件评查委员会,出台《案件实质性评查办法》25,建立案件质量监督专员制度,重点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长期未结案件、引发涉诉信访案件、引发重大舆情等类型案件开展实质性评查。去年,已对117件重点案件进行评查,对其中12件案件主动启动再审予以纠正,并对23名办案人员进行司法约谈。 坚持推进审判委员会改革。海南高院重新修订了《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案件讨论范围和议事程序,将司法责任制向审判委员会延伸。同时建立了邀请纪委监委派驻组列席审委会制度,夯实监督工作。 在疫情和案件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全省法院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统领,通过多元化解、分调裁审、约谈督促、蹲点督办等办法,高效高质完成全年审判执行任务。 2020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48324件,审结231370件,在同比分别上升4.87%和3.97%的情况下,坚决杜绝有案不立,结案率为93.17%,与上一年持平;全省法官人均办案226件,同比增加20件,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法官人均办案已达602件。在提高案件办结率的同时,更加注重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全年诉前调解29835件,诉中调解27804件,一、二审服判息诉率分别为83.54%和97.75%,案件再审率为0.17%,来信来访同比下降38.54%,审判质量稳中提升。 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向人民群众最期待的方向改进,真心真情服务群众。 推进利民便民举措全覆盖。开展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对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增设叫号机、智能云柜和急病抢救设备等便民利民举措,同时增设党员示范窗口,实现硬件、软件双提升。持续推进“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大力开发网上跨域立案、视频开庭、网上信访、12368热线等信息化系统,8家法院建成24小时自助法院,被人民群众称为“不下班的法院”。在全国法院诉讼服务质效动态考核26中,省高院长期名列全国高院第一名,全省法院稳居前十名,省一中院、海口中院等法院荣获“全国法院‘两个一站式’27建设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大力开展“乡村法治服务中心”建设。认真落实省委“四位一体”的社会治理部署要求,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将村镇人民法庭建设成为乡村法治服务中心,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不断提升。走进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创新推动法治扶贫,主动送法进军营,切实维护军人及军属合法权益,全年共开展普法宣传式巡回审判37351次。 深入推进法律助残公益事业。全省法院全面开通残障人士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广泛配置轮椅、拐杖、盲文打印机等助残设备,为残障人士提供上门立案服务219次。与省残联共同编写《残疾人权益保障手册》,在全省举办了29场法律助残巡回讲座,聘请了30名手语翻译,人民法院网站与残联网站完成对接,把为残障人士服务落在实处。 真心真情办好民生案件。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案件无小案。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加大对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审结婚姻家庭案件7616件。坚决维护舌尖上的安全,审结食品药品案件112件。依法保障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994件,及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81亿元。司法护航“把绿水青山、碧海蓝天留给子孙后代”,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490件,判令恢复生态林地500余亩,补种树木2万余株。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海口海事法院审结的一起海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国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司法救助工作,为困难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9082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559万元。秉持“只要上访群众的申诉有1%的道理,也要100%维护好”的司法理念,依法认真办理群众申诉案件3039件,接待来访群众4496人次,依法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案件。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28的总要求,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党和人民放心的法院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全面绝对领导,把政治建设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政治能力。 着力加强司法廉洁建设。深刻吸取张家慧等司法腐败的惨痛教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刮骨疗毒的勇气与决心,切实加强海南法院司法廉洁建设。在通过改革的方式推进司法监督的基础上,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狠抓以案促改工作。制定以案促改1个总方案+6个子方案29,全面、系统抓整改,对张家慧干预过的案件全面逐案审查,已对5起案件依法启动再审纠正程序。二是着重强化以忠诚为核心的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召开全省法院警示教育大会、院领导深入各庭室党支部讲专题党课、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检视整改等措施,着力引导干部认清危害、净化自我,筑牢不敢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三是统筹推进全省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30、“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三项队伍建设活动,全体干警逐人查问题,逐项抓整改。四是深入开展审务督察和司法作风专项整顿工作。组成工作专班,一把手亲自抓,历时4个月,对含省高院在内的全省30家法院全面开展审务督察和司法作风专项整顿,共查摆问题5784条,已全部按时整改完毕,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予以高度肯定并推广海南做法。五是严肃执纪问责,零容忍严惩司法腐败。坚决配合省纪委监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追责,2020年全省法院共提醒谈话801人,诫勉谈话2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追究刑事责任13人。六是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对审判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制定出台防止外部干预、内部过问及亲属任职回避等制度文件36件,并对建院以来的442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完善,基本建成管人、管事、管案件的制度体系。 持续强化队伍素能建设。认真实施《2020年度素能建设实施意见》,举办第二期国际化审判团队培训班,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广泛开展案例研讨、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外语和海南方言培训、实务技能竞赛等活动,多措并举提升队伍素能。 始终明确“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保护”的认识,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等措施主动接受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制定了《实施意见》。主动向人大、政协机关报告重要工作,积极配合人大执法检查和政协专项调研等活动,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观摩庭审。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办理,坚持院领导亲自办理及面复制度,代表、委员提出的11件意见建议全部按时办结。涉农垦和营商环境的建议,我亲自牵头办理。以制度创新保障检察监督,认真办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39件。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四大平台31建设,全年公开裁判文书5.5万余份,庭审直播3.2万余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2020年是海南法院工作创新发展的一年,也是海南法院负重前行、重塑司法公信的一年。一年来,面对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全省法院勠力同心、砥砺奋进、苦干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共有28个集体、49名个人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去年1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和海南省委沈晓明书记视察海南法院时,对海南法院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全省法院干警深受鼓舞、倍感振奋。 各位代表: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各级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各级政府、政协等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委员一直以来关心、理解、鼓励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政治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的素质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仍需进一步提高;四是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抓实,特别是司法廉洁和司法作风需要加快强化;五是案多人少和人员流失问题不容忽视,干警常年超负荷工作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解决。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加快推进之年,也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之年。海南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法院各项决策部署,把握“着力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加快建设自由贸易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线,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着力提升“六种能力”,努力实现全省法院工作新跃升,以优异业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一要切实提升政治建设能力,进一步把牢政治方向。强化政治轮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全省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全面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要切实提升服务大局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逐项对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逐项对照中央、省委“十四五”规划建议中确定的目标任务,逐项对照省委七届九次全会等重要会议、重要文件中确定的目标任务,找准法院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重点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稳妥化解重大风险案件,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有力保障园区建设等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要切实提升司法为民能力,进一步实化为民举措。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大力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力加强乡村法治中心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质量更高、效率更快、成本更省的司法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四要切实提升公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弘扬公平正义。认真落实《队伍素能建设五年规划》,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司法能力。继续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办案,加强审判管理,强化审判监督,注重均衡结案,确保司法廉洁。 五要切实提升改革创新能力,进一步破解改革难题。深入学习贯彻省委“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的号召,以思想破冰引领改革突破。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重中之重,持续巩固已有集成创新成效,大力培育新的创新案例。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大力推进“三化”建设32。 六要切实提升拒腐防变能力,毫不放松地狠抓廉洁司法。扎实开展全国政法队伍专项整顿工作。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审务督察”“司法作风”专项整顿,零容忍严惩司法腐败,努力实现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和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奋力投身海南改革开放大潮,努力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新的贡献!报告有关注解
1、“十个一”:省高院在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提出了“十个一”的工作要求,切实把主题教育抓实抓细。一是年初党组专题研究一次制度安排;二是党组理论中心组进行一次理想信念专题学习;三是党组书记讲一次专题党课;四是安排一次专题调研,查摆理想信念问题;五是开展一次专项整改;六是开展一次警示教育;七是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八是进行一次政治知识考试,检验学习成果;九是组织一次学习成果展示;十是年底进行一次主题实践总结。
2、新冠患者“口水案”:被告人张某,住东方市八所镇。2020年1月29日,张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在东方市人民医院就诊期间,张某故意隐瞒接触武汉来琼人员的事实,并与医护人员发生冲突还乱吐口水,致使2名医护人员被感染,69名医护人员及共同就诊人员被隔离观察,其居住的小区被封闭管控。东方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致使疫情有传播的严重危险,故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
3、强行冲卡袭警案:被告人刘某,住五指山市。2020年2月12日,刘某拒不执行防疫规定,不佩戴口罩并欲冲卡外出。先殴打执勤保安,后脚踢、手抓执勤民警,掰断警车后仓塑料隔板还故意向民警哈气,致使两名民警口罩脱落,一名民警脸部多处被抓伤。五指山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拒不配合防控管理,暴力袭击执勤保安和民警,行为恶劣,性质严重,鉴于其已深刻认罪悔罪并自愿认罪认罚,故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6个月。
4、逃避检查致人隔离案:2020年1月29日,被告人李某在明知许某已经出现低烧、咳嗽、喉咙痛等症状的情况下,仍驾车载着许某从三亚返回儋州,路上遇到疫情检查卡点时就让许某下车步行绕开逃避检查。返回儋州后李某、许某邀约多人在宾馆和家中娱乐聚餐。2月8日,许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与其密切接触人员共133人被隔离观察14天,共造成经济损失约50万元。鉴于李某、许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儋州法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判处李某、许某有期徒刑各7个月。
5、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2020年1月,被告人夏某趁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口罩紧缺之机,在无口罩货源的情况下,以卖口罩为幌子,在微信朋友圈及群聊中发布兜售消息,先后骗取15名被害人人民币9245元。该案是我省首例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龙华法院钟文渊院长亲自担任本案审判长,案件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龙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夏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6、《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的八项措施》:在疫情期间,为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克服生产经营困难,省高院出台了八项硬措施:一是开辟“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二是缓减免诉讼费用,三是灵活采取保全措施,四是坚持调解优先与多元化解,五是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六是坚持刑法谦抑原则,七是区分情况采取执行措施,八是审慎适用“执转破”程序。
7、“留水养鱼”:是指鉴于疫情期间部分企业出现资金困难,为了共度疫情难关,在征求申请人同意的前提下,对确有经营困难的被执行人,灵活采用留存部分经营资金、允许分期支付、适当延长执行时间等措施,为困难企业生存发展留下余地。据不完全统计,疫情期间海南法院以“留水养鱼”的方式促成118家企业175宗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标的价值超过6.3亿。
8、黄鸿发等196人涉黑案: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以黄鸿发为首的黄氏家族黑恶势力团伙,在昌江县通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行为,以黑护商,以商养黑,成为昌江一霸。该组织盘踞昌江地区长达30年之久,实施违法犯罪多达58起,涉及罪名17项,共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13人轻伤的严重后果,非法攫取经济利益25亿余元,给昌江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2020年1月10日,省一中院一审判决主犯黄鸿发死刑。黄鸿发上诉后,2020年3月11日,疫情期间,省高院二审及时开庭并维持死刑判决。2020年7月3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黄鸿发被执行死刑。黄鸿发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首批被执行死刑的罪犯,对震慑黑恶犯罪起到了显著效果。
9、陈先福案:陈先福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在海口市石山地区,通过故意伤害、非法采矿、强迫交易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敛财10余亿元,涉及罪名12个,对海口石山地区的石料供应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造成当地群众极大的心理恐惧。2020年8月4日,省一中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依法判决首犯陈先福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0、王绍章案:该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控制基层政权的典型案件。2010年以来,王绍章为侵吞海口市观澜湖地区国扬村委会土地利益,以宗亲关系为纽带,纠集、网罗多人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通过暴力威胁、强买强卖等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17宗,涉及罪名8个,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审理过程中,该组织还聘请律师进行舆情炒作,企图干扰正常审判,海南法院予以了坚决有力地应对。2020年7月29日,海口中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依法判决王绍章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1、刘庆鸯案:该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干扰市场经济秩序的典型案件。该组织在三亚崖城地区开设赌场,并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控制私家车、出租车的营运市场,还利用其在当地的强势地位,欺行霸市,坑蒙拐骗,同时染指多个经济领域,涉案金额超10亿元,对崖城地区乃至三亚市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2020年11月23日,三亚中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依法判决刘庆鸯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2、“三亚青法村综治经验”:这是人民法院在党委领导下,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典型做法、典型经验。2017年春节期间,因村务纠纷及利益冲突,多个村民围攻并当场砍杀青法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杨其青及其胞弟杨开青。之后,40名村民被依法判刑,其中2人死刑、1人死缓,青法村的“大乱”远近皆知。三亚中院在审理中发现,村内矛盾双方旧怨难平,随时可能爆发新的暴力事件。为了帮助青法村彻底化解矛盾、恢复安宁,海南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基层政权组织一道,积极调研,深挖问题根源,通过帮助青法村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精准普法、加强对涉案人员帮教帮扶工作等办法,帮助青法村找到了由“大乱”走向“大治”的社会综合治理之道,得到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的肯定。
13、投资者司法服务绿色平台:这是海南高院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一创新举措。该平台免费为中外来琼投资者提供司法征信查询、司法咨询、典型案例、政策法规等服务,查询人通过海南高院官网、微信小程序等足不出户就能查询合作伙伴名下诉讼案件情况、资产被查封冻结情况、司法信用等情况,对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和诚信社会体系具有重要促进作用。运行以来,该平台已录入9000多万份裁判文书、86267家企业信息、39522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平台访问量将近20万次。
14、《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这是省人大确定的一项地方立法,目的是通过立法协调各方共同做好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省人大委托省高院负责起草工作,2020年8月1日起该《条例》正式施行。《条例》中许多举措如志愿者制度为国内首创。
15、《海南自由贸易港破产条例》:该条例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要求制定的法规,该条例制定过程中注重吸收借鉴国际最先进理念,遵循平等、便利、意思自治、平衡保护、可操作性五大原则,增设破产管理机构、个人破产、合伙企业破产、简易破产程序、跨境破产等制度属于全国首创,对优化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16、《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中央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央国家部委中第一个行动起来,继2018年出台《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之后,又研究制定《关于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该《意见》更解放思想、更具体、更全面,对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自由贸易港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依据。
17、《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院建设五年规划》:这是海南高院围绕“自由贸易港法院如何建设”而制定的2021年至2025年规划,《规划》对目标任务、审判组织、审判机制、审判能力建设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对未来五年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院如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如何提升国际化审判能力、如何突出自由贸易港审判特色、如何建设专门法院、如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如何加强制度集成创新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划。
18、“质效结合、三性统一、努力办理‘有灵魂的案件’”的司法理念:这是海南法院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过程中总结的司法理念。具体是指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既注重办案效率,更注重办案质量,坚持合目的性、合规则性和合理性三者相结合,充分考虑天理、国法、人情,使公平正义价值导向落实到具体案件中,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19、“捍卫烈士名誉”:2019年 3月30日,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发生森林火灾,唐博英等 30名森林消防指战员壮烈牺牲。烈士的英勇事迹,得到了全社会的由衷钦佩和崇高敬意,但被告人李某却在多个微信群里发表侮辱烈士的言论,引起恶劣社会影响。万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在互联网公然辱骂救火英雄,诋毁英雄烈士的名誉,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不仅践踏了社会公众的情感,也给烈士亲属带来了二次精神伤害,故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决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责令李某在省级以上报纸公开致歉。
20、“促进家庭团结”:这是五指山法院审理的一起孙子告爷爷奶奶要求分割死亡父亲遗产的案件。遗产主要是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单位集资房和抚恤金、丧葬费等,这个案子本身并不复杂,如果机械适用法律,房子因为没有产权法院可以不做处理,货币遗产按照每人1/3,这样法院和法官判案的风险就最小。但合议庭在仔细研究后认为,如果如此简单判决,不仅矛盾纠纷得不到完全化解,亲情也必将更加割裂。经过多次走访调查,合议庭从维护亲情、尊重逝者意愿、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等角度多次做双方调解工作,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辩法晰理、亲情感化,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房子归孙子,抚恤金、丧葬费归爷爷奶奶,爷爷、奶奶和孙子互相谅解、重归于好,亲情得到有效弥合。
21、“倡导公序良俗”:家住海口市龙华区的刘某现年87岁,妻子85岁,育有一子一女。刘老夫妇年事已高,患有多项疾病,需要有人随时照料。自2003年起,刘老夫妇的儿子就对父母不闻不问并拒绝支付赡养费。气愤之下,刘老夫妇将儿子告上法庭。龙华法院经审理认为,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依法判决儿子每月向父母支付赡养费,而且每年应至少要看望父母一次。经法官耐心教育,儿子认识到错误并表示会严格执行法院判决。
22、“维护社会诚信”:2020年7月,海口海事法院在审理一宗海洋开发利用纠纷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在诉讼中共同伪造证据,严重妨碍正常审判秩序,在严格审查后,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伪造证据妨害司法的双方当事人共处以人民币100万元的罚款,同时将对审理中发现的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等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3、《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海南法院在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中,既保护法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也强化对法官审判权力的监督。《清单》详细列举院长、庭长、法官等不同类型审判人员的具体权责,旨在科学界定各类审判人员的审判权力和责任范围,充分放权,同时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把监督落到实处。
24、《院庭长审判监督工作规范》:该规范从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监督程序、监督检查、监督责任等方面对院庭长审判监督进行全面规范,进一步明确院庭长审判监督权责范围,创新建立了指导性监督、发送监督函、更换办案人等工作机制,旨在切实解决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有效维护司法公正廉洁。
25、《案件实质性评查办法》:这是海南法院强化案件质量评查考核而创新制定的制度,该办法重点对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等十一类重点案件进行评查,旨在发现案件实体或程序上是否存在实质性错误。案件实质性评查是确定司法责任、违法违纪责任的前提。
26、全国法院诉讼服务质效动态考核: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为了提升全国3482家法院诉讼服务质效而设置的动态考核,反映了一个地方司法服务的水平,也是推动一站式建设跨越式发展的指挥棒。自2020年9月份以来,海南高院长期位居全国高院第1名;全省法院平均得分稳居全国前10名。
27、两个一站式:是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一站式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能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海南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加强诉调对接和诉前联动,从源头上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建成了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移动微法院、统一送达平台等信息系统,初步搭建起“一中心十平台”框架体系,实现诉讼事务由线下到线上、由人工到智能、由分散到集约的转变。尽最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菜单式服务,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了优质司法服务。
28、“五个过硬”: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干警提出的要求,即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29、1个总方案+6个子方案:张家慧案件判决后,省高院党组迅速启动以案促改工作,结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制定了1个总方案+6个子方案,切实把以案促改工作抓细抓实。6个子方案分别是:典型案例剖析方案、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理想信念专题教育方案、制度完善和执行方案、案件处置和涉案人员处理方案、舆情应对方案。
30、“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即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2020年3-8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开展为期6个月的“两个坚持”专题教育,目的是:着力解决少数干警政治素质、党性修养不高,党的意识、政治意、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宗旨意识淡漠等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干警对人民法院政治属性认识不深刻、对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识模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内涵认识不到位等问题;着力解决个别干警盲目崇拜西方法治模式、法治理念,把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割裂开来,只讲业务、不讲政治等问题。
31、司法公开四大平台: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为了司法公开而建设的四大平台,即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裁判文书网、执行信息公开网、庭审公开网等司法公开四大平台。目前,海南各级法院均已接入四大平台并向全社会公布庭审视频及裁判文书等信息,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
32、“三化”建设:即加强全省法院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这是省高院党组围绕自由贸易港法院建设目标,为完善审判权运行体制机制、优化审判管理机制而提出的科学管理理念,对提升科学规范管理水平、创建一流法院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