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团代表呼声写进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作者 : 编辑 : 来源 :海南日报 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13日
“全国人大在立法法的修订中广泛征求意见,将海南团代表的呼声写入了修正案草案,我特别激动!”今天下午,手持一份人大会议文件,郝如玉代表神情振奋。
郝如玉是我国税收立法专家,他拿到的会议文件正是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 中华 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草案)》。该文中有一处修改建议非常醒目: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中“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这一法定事项的表述,修改为“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把对税收的表述单列出来,并且从第八项前移至第六项,有这样的改动非常不易,说明立法法将税收法定放到了更为重要的位置。”郝如玉说。
能够有这样的修改,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也在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中作出说明:修正案草案第三条中规定“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一些代表也建议将税收要素中的“税率”予以明确列举。
包括郝如玉在内的代表就是积极奔走呼吁税收法定原则的专家,在两会召开前,他就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身份受邀参加了立法法的征求意见会;两天前,海南团在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时,郝如玉是首位发言者,他的观点引发团里不少代表的共鸣,大家共同展开了热议。
“海南团代表的呼声能写进立法法修正案,这让我们大家都倍感自豪。”海南团代表们在今天下午的审议中纷纷表示。
税率是税种的基本要素,这意味着今后凡是单行税法都要对税率作出规定,比如企业所得税法,在设立这一税种的同时,就要规定税率为25%。因为今后税收将上升到法律层面,政府及其下属机构对多征或者少征无法随意改动,“有权也不再任性”。
“在我国现行的18个有效税种中,一直以来只有3个税种是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其他15个税种均由国务院及财税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由于大量税种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而是政府及其下属机构以条例形式颁布实施,所以,人民群众对于税收征与不征、征多少等等问题呼声和意志,没有途径和办法能够更多地体现出来,这一状况今后有望得到改变。”郝如玉解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