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海南代表团在住地举行会议,审议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
沈晓明、冯飞、张业遂、罗保铭、刘赐贵、蓝佛安、吕彩霞、徐启方、周红波、苻彩香、冯忠华、许俊、吕薇、吴月、邓泽永、符宣朝、邓小刚、王长仁、刘平、杨莹、廖虹宇、陈飘、符小琴、王书茂等代表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西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凤超、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毅列席会议。
沈晓明指出,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过程中形成的新经验新成果,更加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健全党对人大工作实施领导的制度性规定,确定党领导人大工作的法律地位,确保人大始终在党的领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健全人大工作程序的现实需要,是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的必然要求,必将有力有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冯飞说,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是巩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需要,是顺应两部法律公布实施以来我国宪法和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需要,是适应党和国家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变化调整的需要,十分必要、非常及时。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内容论证充分,突出体现了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必将更加有利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完全赞成和拥护。
张业遂表示,60多年的实践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来之不易的、最适合中国国情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显示了无与伦比的巨大优势,具有鲜明的独创性、科学性和人民性。同时,它又在实践中发展,开拓中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工作,推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这次修改主要任务是把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做法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程序和议事原则,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罗保铭、蓝佛安、吕彩霞、徐启方、周红波、苻彩香、冯忠华、许俊等代表发言,一致赞成全国人大“一法一规则”修正草案,认为这两部法律草案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强调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突出强调保障人民当家作主,适应了党和国家发展的新形势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新需求,将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原标题:
海南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一法一规则”修正草案
沈晓明冯飞张业遂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