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农场属地化改革过程中加强“精准扶贫”的建议(第552234号)
作者 :五指山代表团 编辑 :林雄 来源 :大会宣传组 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24日
类 别:财经商旅 |
接收日期:2017-02-23 |
代 表 团:五指山代表团 |
代 表:黄 芳 黄月芳 陈金兰 王昌江 |
主办单位: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
会办单位:省农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标 题:关于在农场属地化改革过程中加强“精准扶贫”的建议 |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的发展意见》和《海南省委 省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海南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在海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海南省农垦系统的属地化改革正有条不紊的开展,从2013年开始属地化改革的有7个农场,到2015年东昌农场试点改革后的全面铺开,各农场的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但是,在实际工作当中和调研过程中发现,“精准扶贫”工作没有同农场属地化改革相结合,与各市县人民政府的“精准扶贫”工作没有形成一致步伐,大多数农场在扶贫标准、政策、措施等各方面没有融入到各市县政府。 以五指山市畅好农场为例,2013年11月畅好农场正式进行属地化改革,2015年基本实现“政企分离、社企分开”的改革目标,社会事务由五指山市畅好农场社会事务管理办事处负责。畅好农场各项社会事务严格按照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的要求部署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不例外,2015年12月畅好农场及畅好农场办事处组织召开“精准扶贫”入户调研动员会,随后经过审查、复核、讨论、公示等各项程序确定28户77人为“精准扶贫”对象,并完成建档立卡等工作。办事处安排领导干部加强“精准扶贫”对象帮扶责任制分工建设。在实际帮扶过程中,五指山市的“精准扶贫”措施主要是针对的农村农民,农场的群众基本为非农业户口,享受不到地方政府的扶贫帮扶措施和资金。因此,造成当前这种“精准扶贫”工作有部署、无落实情况,出现政策上支持不到、组织上关心不到、资金上扶持不到的局面,部分贫困群众认为农场在开空头支票,甚至造成部分群众对农场属地化改革产生一定的怀疑,海南农场系统的脱贫任务将面临着比较严峻的局面。 建议如下: 一、“精准扶贫”工作与各农场的属地化改革同部署、同落实,让已经完成或正在开展属地化改革农场的职工群众感受到改革带来的进步和发展。 二、科学界定贫困农场,参考贫困村的模式,把一个农场整体作为一个被扶贫单位进行界定,做好科学谋划合理布局,做到一农场一产业,一农场一特色。 三、扶贫政策措施属地化融入,做到农场“精准扶贫” 政策措施与市县政府无差异化,防止属地化改革农场的职工群众出现“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心态。 四、实行精准扶贫驻场第一书记制度,派选一部分对农场情况熟悉,经验丰富, 能力 出众的干部作为驻场第一书记,帮助农场开展各项扶贫工作。 五、各市县政府要加强对属地化改革农场“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驻派专职干部负责。 六、采取“农场+政府+农场公司+扶贫对象”的模式开展扶贫工作,结合属地化改革中农场公司成立的契机,公司化改革中适当融入扶贫工作。 七、科学划分贫困户类别,对于重病或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由政府兜底;对于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由政府协助贫困户制定脱贫计划,有关部门按照脱贫计划时间节点进行资金技术就业等服务,对于拒不履行计划措施的贫困户可建立扶贫不诚信体系并形成奖惩措施,做到政府作为扶贫的主体,贫困户作为脱贫的主体,防止本末倒置和“等靠要”思想蔓延。 农场的精准扶贫工作与各市县相比,已经晚开展1年的时间,“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须与属地化改革进程相结合,否则将会面临时间更紧、任务更重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