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2016年主要工作(二)
作者 : 编辑 : 来源 :海南人大网 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22日
——2017年2月22日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
二、坚持围绕中心融入大局,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我们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出台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21条意见、保障社会投资百日大行动的8条措施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 努力 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效。
着力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立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全省所有市县进行全覆盖式的扶贫调研,制定了为海南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13项措施,罗保铭书记批示给予肯定。与省扶贫办等10个单位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严惩挪用、截留、虚报冒领惠农扶贫资金等犯罪,查办47人,在媒体公布了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优势,认真开展实地走访、预防宣讲和干部约谈,帮助完善村务、财务制度,防范基层干部犯罪风险。落实检察机关结对帮扶、驻村帮扶等工作机制,促进扶贫项目、政策、资金精准落地。
着力服务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选举前加强预防,深入走访村(居)委会1851次,发放宣传资料7.8万余份,及时排除苗头性隐患。选举中加强监督,参与村(居)委会选举现场监督657次,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件6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89起,提出取消不符合候选人资格的建议17件,依法维护选举秩序。选举后加强教育,组织新当选的村干部进行法治警示教育78场次,受教育人数3700余人次,筑牢思想防线。为我省2016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司法保障,罗保铭书记在我们的报告上批示“省检察系统服务全省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着力服务保障生态省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绿色宝岛·生态检察”专项工作,依法批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26人、起诉450人。立案侦查发生在资源开发利用、环境监管执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19人。牵头会同省高院、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等7个单位制定《关于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推行生态修复赔偿机制2的若干意见》,依法督促涉案单位或个人补种林木28.9万余株,复绿面积3100余亩。
着力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决落实平等保护原则,制定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的6项措施,举办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非公经济界人士的意见建议。注重依法保护,批捕破坏生产经营、侵占挪用企业资金等犯罪108人、起诉56人,通过办案维护企业健康发展。在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对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构成行贿犯罪的非公企业负责人依法区别对待,作出恰当处理。依法处置经济下行中的欠债欠薪问题,起诉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老赖”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雇主25人。在查办涉及企业案件时,坚持严格区分“五个界限”,做到“三个慎重”3,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坚决杜绝案子办了、企业跨了的现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