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是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四大战略定位之一,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基本遵循。开展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是其重要任务之一。
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鼓励海南省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路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探索经验。
2018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指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开展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
2019年1月23日,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深改委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2019年5月,该《实施方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开展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调查研究海南省蓝碳生态系统的分布状况以及增汇的路径和潜力,在部分区域开展不同类型的碳汇试点。保护修复现有的蓝碳生态系统。结合海洋生态牧场建设,试点研究生态渔业的固碳机制和增汇模式。开展蓝碳标准体系和交易机制研究,依法合规探索设立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场所。
202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
二、有关建议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海南省已经启动蓝碳的相关工作。鉴于海南发展蓝碳有着独特的优势,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科技部等把海南的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纳入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统一部署,对海南的海洋碳汇建设提供相关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