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京闭幕

关于加强侨乡文化保护的建议

作者 :余永华 编辑 : 来源 :海南人大网 发布时间 :2016年03月16日


随着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侨乡文化生态环境受到巨大冲击,侨乡文化保护形势严峻。一是一些侨乡古村镇受快速发展的城镇化进程冲击,侨乡色彩日益褪化;二是受现代化、科技化和全球化浪潮冲击,一些侨乡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和传承空间不断缩减;三是侨乡文化资源发掘保护不够全面,一些有价值的文化资源仍有待深度挖掘,一些文物资料的完善性有待改进。从侨乡文化的珍贵价值、对海外华侨华人的重要影响以及侨乡文化所面临的危机出发,对侨乡文化的挖掘保护开发工作的重要性,社会各方已经形成共识,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启动侨乡文化保护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保护力度不够、投入不足、重视不够、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为加快侨乡文化保护,拯救濒危的侨乡文化资源和历史遗产。建议:

一、将侨乡文化保护纳入政府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政府作为侨乡文化保护的重要责任主体,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规定,确定保护范围。各级政府应将侨乡历史文物保护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加大侨乡文化力度。同时,积极吸引多方 力量 参与侨乡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侨乡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多渠道争取资金。

二、在对侨乡文化深度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具体规划。建议由政府主导,依托中国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等专业机构,广泛组织专家学者,对侨乡文化进行系统性整理,在深度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侨乡文化保护的具体规划。

三、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对非物质文化进行保护。应借助音频、视频、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侨乡非物质文化资源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保存。建议建立“侨乡文化资源网络档案”留下家乡文化记忆。加大对侨乡传统技艺的传承保护,如资助传承人的授徒传艺或教育培训活动、提供必要的传习场所和宣传展示平台、资助有关技艺资料的整理和出版等。

四、发展侨乡特色旅游,对侨乡文化实行开发性保护。将侨乡文化保护与旅游发展相结合,依托侨乡文化特色发展当地旅游,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在保护侨乡历史文化的同时,应积极融入现代元素,打造传统与现代有机结合的侨乡,使侨乡文化在发展中得到保护和创新。

五、加强宣传,打造侨乡文化品牌。应支持各地打造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侨乡文化品牌,探索通过产业化发展模式助推侨乡文化开发。鼓励通过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宣传侨乡文化,通过书籍、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网络视频等多种形式制作侨乡文化产品。充分利用民间社团组织与海外华侨的联系优势,拓宽交流渠道,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举办各种传统文化艺术活动,提高侨乡文化的世界影响力。

六、支持民众开展有益的传统民俗节庆活动。应进一步丰富传统民俗活动的内涵,增强其吸引力和影响力,使之成为联系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海外侨胞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侨乡传统文化节日的文化传承功能,支持侨乡民众与海外华侨华人共同开展祭祖、民间信俗及其他民俗文化活动,促进祖地文化认同,增强民族凝聚力。如组织共祭妈祖、保生大帝、关帝等信俗活动,共同举办潮剧、南音、木偶戏等民间文艺表演活动,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术研究活动,构建海外华侨华人与侨乡民间信俗、民间祭祖、民间艺术等全方位的文化交流前沿阵地,使之成为华侨华人与侨乡民众共有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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