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的建议(第552226号)
作者 :五指山代表团 编辑 :林雄 来源 :大会宣传组 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24日
类 别:农林水渔 |
接收日期:2017-02-23 |
代 表 团:五指山代表团 |
代 表:黄月芳 黄 芳 |
主办单位:省林业厅; |
会办单位: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
标 题:关于加大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的建议 |
森林生态效益直补是国家对个人保护生态得当进行的一种补偿,是“以奖代补、以奖促保”保护森林资源的一种有益探索。通过以直补到户的方式,建立安全直达的“绿色通道”财政补贴到个人,不仅维护了国家惠农政策的严肃性,也确保了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同时,生态效益直补机制的实施是一项有效的民心工程,一直备受社会关注,是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 五指山市自2014年开始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并同时列入当年市政府十大为民办实事事项之一。据统计,2014年五指山市从国家重点生态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2000万元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2015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总额增加到2500万元;2016年继续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500万元。三年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在摸索中不断改进,在改进中不断完善,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成效,确保了森林资源的安全,森林火灾一直保持零记录,涉林案件逐年减少。另外,五指山市将生态保护责任与群众利益直接挂钩,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爱林护林的积极性,使广大群众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的意识空前高涨,从以前“靠山吃山”的意识逐步转变为“谁保护谁受益”的行为自觉,人人当起了保护森林资源的监督员。这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政策引导和深入群众的宣传是密不可分的。 虽然五指山市在森林生态效益直接补偿机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生态保护形式的发展,生态补偿工作依然面临一些新的问题:一是补偿标准偏低,难以满足林农日益对森林抚育、管理和维护的需求,尤其是近年气候多为干旱,造林初植成活率低,造林成本高。二是目前仅以政府为主导的补偿措施,增添了市财政负担。三是生态补偿工作涉及林农数量大,每年人口变化也大,增加林业等相关部门的统计和核查发放工作量,按目前的资金已不足安排。 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机制。制定出台省级有关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相、关管理办法,特别是涉林案件奖惩办法的实施细则,使生态补偿的政策落实更具操作性。 二、扩大森林生态补偿的受益群体。探讨长期从事林业生产工作的非农业户口人员的生态补偿问题,扩大保护森林生态的受益群体,突出生态补偿政策的公平性,充分体现“履行保护森林资源的职责,即可得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财政补贴”。 三、加大资金投入,提高补偿标准。根据经济发展和生态转移性支付资金的情况,逐步加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力度,切实体现“谁保护谁受益”的为民办实事的宗旨,促进农民增收。 四、多渠道融集资金。建议省财政多渠道为地方融合资金,以便提高农民的生态补偿标准,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激发林农自觉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