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之三)
作者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董治良 编辑 :刘颖 来源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 :2015年02月11日
2015 年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系列 重要 讲话 精神,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五大党组班子工作汇报后的指示精神,加强各级法院党组建设,加强法院队伍思想建设,按照中央部署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好 “ 三严三实 ” 专题教育,对全体干警加强 “ 四个忠诚 ” 教育 22 ,对党员法官还要加强党纪党规教育,增强全体干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思想认同 、 政治认同和 理论 认同,确保法院队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进一步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坚持 严格依法办案,正确适用法律,履行好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化解矛盾等审判职能,保障国家安全、政权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努力 做到每一起案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公正、审判程序合法、裁判文书规范 ,让 人民群众满意。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惩治腐败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 认真做好三大诉讼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贯彻《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坚持罪刑法定、证据确定、疑罪从无的刑事审判原则;贯彻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即将公布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公开意识、诉权意识、效率意识,依法保障公民、团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依法受理各类行政案件,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支持监督依法行政。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开展好 “ 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 ” 、 涉民生案件执行、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等 专项活动 ,继续清理久拖未执案件,充分发挥执行指挥系统作用,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抓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按照中央批准的海南司改方案和省委批准的改革过渡期推进方案要求,大胆探索,勇于担当,稳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思想引导和调研指导,及时请示汇报,确保平稳有序过渡,确保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顺利运行,努力构建权责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审判制度,在抓好司改工作的同时圆满完成全年审判工作任务。
四是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过渡期法官选任工作完成后,及时举办全省法官、法官助理审判实务培训班,提高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 、 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的 能力 。出台海南法院审判案例汇编,下发全省法院提供办案参照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实行司法责任制后,由于法官整体素质不高引起的同案不同判、司法尺度不统一、影响司法公信力问题的出现。
五是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大局。 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今年经济工作五大任务,依法审理在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发现培育新增长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 , 特别是新类型案件,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利益,惩治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保障公平竞争。充分发挥司法保障知识产权 的 主导作用,支持自主创新。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高度关注教育、就业、分配、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群众诉求,推进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海事海商审判工作,服务保障海洋强省战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 工作 ,服务保障生态立省战略。
六是进一步落实司法便民、司法公开、司法民主举措。 依托网络、微信、短信、电子触摸屏等信息技术平台,依托旅游法庭、交通法庭、瓜菜法庭、胶林法庭等特色便民巡回法庭,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加强 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 “ 三大平台 ” 建设,以公开树公信。坚持重要工作安排和工作进展向党委报告的制度 。自觉接受 人大、政协监督 ,主动争取 支持 ; 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及时办理回复 建议、 提案 和 关注案件。结合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的 实 施,做好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行政审判工作的准备。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充分保障 律师依法履职。
七是进一步强化廉洁司法。 适应司法改革后的新体制,明确上下级法院监督 内容 ,理顺纪检监察体制,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解析司改后的廉政风险节点,重构廉政建设防控体系。对内采取在业务庭设置廉政监察员、推行审判流程管理、证据当庭公开认证确证、案件质量评查、法官业绩考核、裁判文书上网、案件二维码终身负责等措施,防止案件出现差错瑕疵;对外采取聘请特邀监督员、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加 强举报线索核查 等措施,确保司法廉洁公正。
八是 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依靠中央转移支付,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继续推进法院 “ 两庭 ” 建设、刑场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努力解决编制不足、法官 “ 断层 ” 等制约基层法院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抓住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的机遇, 进一步拓宽基层法官选调招收渠道,完善法官遴选和挂职交流制度,充实基层一线办案 力量 ,建立有利于基层法官成长的人才培养、使用和交流机制。
( 2015 年 2 月 11 日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