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之一)
作者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董治良 编辑 :刘颖 来源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 :2015年02月11日
2014 年的主要工作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推进法治海南建设
2014 年,全省法院收结案数均首次突破 10 万件,共受理各类案件 105918 件,办结 101916 件,同比分别上升 15.11 % 和 15.07 % 。按审判一线法官计算,人均办案 83 件。其中受理诉讼和执行案件 96866 件,审执结 93162 件,同比分别上升 16.72% 和 16.73 % , 结案率 96.18 % ,同比 提高 0.02 个百分点;受理非诉案件 9052 件,办结 8754 件。高院本级受理各类案件 7760 件,办结 7516 件,同比分别上升 2.93 % 和 3.16 % ,结案率 96.86 % ,同比 提高 0.22 个百分点。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省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 9208 件 8862 人 , 同比分别上升 8. 86 % 和 8 . 64 % ,占诉讼和执行案件比例为 9.88% ,五年来首次下降到 10% 以下;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重刑率为 12.62% 。 其中,高院本级审结重大刑事案件 232 件 506 人。着力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安全,依法审结杀人、抢劫、盗窃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 3799 件,审结走私、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 190 件。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毒品犯罪案件 2644 件。贯彻中央、省委加大反腐力度要求,依法审结了儋州市委原常委、秘书长权晓辉、乐东县政协原主席周孔辉、 省安宁医院原院长符永健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陈波 等一批 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 196 件 289 人,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干部 19 人;加强对 海洋渔业、国土、医疗卫生、公路、农综、教育等系统腐败窝案的审判指导,确保量刑规范,尺度统一 。依法审结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 临高王志群等 27 人涉黑犯罪大案,有力推进打黑除恶斗争的开展。严格落实 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对 1 0 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 1 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坚持宽严相济,对符合法定条件的 1447 名被告人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严格减刑、假释办理程序,依法对 5753 名罪犯予以减刑、假释,并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专项清理工作,对 18 人依法撤销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予以收监。坚持寓教于审,判处未成年犯 591 人,并全面推行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2 。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帮教非监禁刑和刑满释放人员,促使 其 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
依法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着力调节经济社会关系。 全省法院 共审结 民 商 事案件 52376 件,同比上升 27.31 % , 标的额 240.14 亿元。其中高院本级审结 393 件,标的额 103.9 亿元。 注重保障宏观经济政策落实、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审结涉及企业破产重组和证券、保险、票据等纠纷案件 195 件。注重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审结买卖、借款、担保等合同纠纷案件 26140 件。注重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 3158 件。注重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益,审结 民间借贷、医疗、交通事故、权属、侵权纠纷等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案件 21437 件 。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新农村建设,审结 土地承包、宅基地等涉农纠纷案件 1028 件 。注重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审结 劳动争议案件 5249 件。注重 促进家庭和谐,审结 婚姻家庭、抚养赡养、遗产继承案件 6895 件。 支持军队依法维权,保障国防建设,审结涉军案件 37 件。 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 291 件。服务 海洋强省战略, 审结海事海商案件 241 件。促进科技创新和文化发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 198 件,向社会公开发布海南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
监督支持并重,着力促进依法行政。 全省法院审结涉及治安、土地、拆迁、环保、社会保障等行政诉讼案件 2286 件, 同比上升 18.75 % ,其中 高院本级 审结 467 件。判决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316 件,维持行政行为 845 件,既充分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了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审查非诉行政案件 1086 件,裁定准予执行 882 件。审结 国家赔偿案件 30 件,决定赔偿 6 件 569.55 万元。改革行政审判方式,依法提级管辖、指定管辖、交叉管辖。 发布了 2013 年度海南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 支持法治政府建设。
切实强化执行工作,着力实现胜诉权益。 全省法院执结各类案件 20572 件,执结金额 103.2 亿元,同比分别上升 0.15 % 和 65.68 % ; 执结率 94.38 % ,同比 提高 1.27 个百分点; 执行标的到位率 53.26 % ,同比提高 1.57 个百分点。 根据最高法院部署,仅用 3 个多月时间完成了涉民生案件 执行 专项集中清理工作,列入清理范围的 198 件执行案件全部执结,有效解决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执行难题。 完成了 “ 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 ” 专项活动第一阶段的案件核查工作任务,经核查纳入清理范围 19894 件,涉案金额 227.19 亿元,要求 2015 年 6 月底前全部办结。 继续 探索破解执行难题的制度机制,省高院与省银行业协会签订了《关于建立网络司法协助及信息共享机制备忘录》;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若干意见》,全面启动全省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共 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0 件 62 人。落实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全年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1546 条。
落实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中央确定海南成为首批七个司改试点省份后,按照省委工作部署,省 高院及时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认识,立足海南省情院情,加强调研论证、沟通协调,及时拟定相关方案上报审批。中央和省委批复方案后,精心组织,制订了海南 法院推进司改试点工作的步骤安排和相关 9 个配套制度,根据省委政法委的动员部署,全面启动了试点过渡期的工作。针对海南法官的综合素质现状和工作条件,为防止实行司法责任制后出现司法尺度不一、同案不同判等问题,组织编发能够覆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大类 95% 以上收案的 全省法院指导性案例,结合正在全面推广的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参考 案例数据库,发挥启示、指引、示范和规范功能。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 审 理、知识产权案件 “ 三合一 ” 审判、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民事案件诉调对接、全省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等审判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改革成效明显,自 2014 年 4 月在海口试行以来,海口四个区法院共受理轻微刑事案件 1158 件,占其受理刑事案件的 47.5 % ,运用快速审理机制全部审结,大大提高了刑事审判效率,节约了刑事诉讼成本。运用知识产权案件 “ 三合一 ” 审判机制,审结涉知识产权一审刑事案件 31 件 、行政案件 1 件 ,仅 3 宗上诉,无一抗诉。琼中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诉调对接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延伸司法职能,服务海南改革发展大局。 立足审判职能开展专题调研,并结合个案中发现的行政管理问题主动建言献策, 提出 规范我省闲置土地处置行政行为等 司法建议108件, 完成 了《海上保险问题研究》、《关于为加快建设海洋强省提供司法保障的服务和意见》等调研课题并呈报省委、省政府。保障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文昌航天发射场、昌江核电站、西南部电厂、西环铁路等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依法审执结相关案件 163 件。 落实 “ 绿色崛起 ” 发展战略, 建立了全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民事审判工作重点法院联络机制。白沙法院开展依法清收 拖欠国营农场土地承包金工作,仅用半个月时间即调解办结相关案件 424 件,即时给付 407 件。 完善三沙市审判机构配置,强化南海海事司法管辖,三沙群岛人民法院和海口海事法院三沙法庭于 2014 年 1 月在永兴岛正式挂牌,已受理船舶买卖、船舶碰撞、船舶扣押 3 类 3 起案件。海口海事法院 妥善审理秀英新海村 38 户渔民因 “ 威马逊 ” 台风影响造成钢制施工船与近百艘渔船碰撞事故集体诉讼案件,引导渔民依法理性维权,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 2015 年 2 月 11 日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